推进清洁生产需实现三个转变

2016-1-28 11:12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李敬喜

政府管理职能亟待调整


清洁生产具有双重属性,因其环保功能而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因其生产功能而具有市场属性。因此,政府管理职能也需要进行调整,既需要注重监督又需要注重服务。

发挥市场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清洁生产具有很强的市场属性,许多清洁技术项目的实施会给企业同步带来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此,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并重。成立清洁生产联盟,实现清洁生产行业自律。建立规范的清洁生产咨询服务市场,实现行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建立政府与清洁生产行业协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咨询服务,推进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当市场能有效发挥作用时,清洁生产应交给市场。但由于清洁生产具有环保属性,政府也要有所为,不仅要进行监督,还要强化服务功能。政府要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要监督企业行为,做好裁判。要出台鼓励政策,调动社会力量促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制定清洁生产发展规划,把握清洁生产工作发展方向。

建立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信息共享。通过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引导,将清洁生产推广体系中投资方、技术供应方、咨询机构和企业等主体有机整合起来,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鼓励市场融资机构为清洁生产技术转让与应用提供市场化融资渠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引进适合国情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建议补充现有国家清洁生产专家库,建设清洁生产政策与法规信息系统 ,完善清洁生产技术信息系统。

出台清洁生产地方标准,引导当地特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以陕西省为例,可修订果汁、兰炭、皂素和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行业标准,加快制定涉重金属企业特征污染物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建设清洁生产标准库,逐步建立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供应链活动,赶上国际绿色制造潮流。学习借鉴上海、天津等城市先进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的经验,在特征行业探索试行绿色供应链活动,督促企业依法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引导供应链上的企业实施绿色转型,逐步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规范、企业自主、市场服务、公众监督的绿色供应链推进模式。

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推动清洁生产“走出去”。总结清洁生产在中国的推进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开拓与竞争,加强政府引导与政策支持,推动援外清洁生产示范平台搭建,强化技术支撑。

作者系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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