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探讨开征碳税有哪些现实基础?

2016-1-23 22:44 来源: 湖南社会科学 |作者: 张会敏 顾六宝

摘 要:在经济发展日益受到能源和环境制约的背景下,低破经济正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同。而征收破税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受到众多国家的青睐。

当前,为应对气候变暖、减少碳排放,国际上比较常用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基于污染量控制的排污权交易,即碳交易;二是基于价格的征现或排污收费政策,即碳税。两种减排机制具有不同的理论基础,在成本和减排效果上也存在明显差别。与前者相比,后者更加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应当成为当前发展低碳经济的首要举措。所谓碳税,简言之就是对排放二氧化碳所征收的税。与其他税种一样,它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能源结构等都会带来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完善,金融工具种类、创新力度,以及监管手段,与西方国家存在很大差距,短时期内还不具备全面实施碳金融的基础条件。基于这样的背景,碳税应当成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比较合适的选择,这是由碳税制度所具有的优势决定的。碳税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对市场主体税负的单纯增加,究其实质,是通过加人生态环保因素,对现行税收体制进行改革,使税负在企业、行业乃至产业之间重新进行分配,将负扭转移到排污量较大的企业身上,真正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贯穿到经营活动中去。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与碳排放交易相比,征收碳税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发达国家关于碳税绩效的评估显示,它不仅可以起到减少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耗的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能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在北美的加拿大,根据加拿大统计局的资料显示,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为例,2008-2011 年,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10% ,而未实施碳税制度的其他省份仅仅下降了1%。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碳税作为一种税收制度,完全可以依托既有的税收征管机构组织实施,元需再设立新的行政机构。另外,碳税也具有计量简单、便于监测、操作容易等多重优点,不会过多增加税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因而,征收碳税不存在制度上的障碍,更不需要担负额外的管理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征收碳税的净收益是显而易见的。征收碳税的尝试最早源于却世纪90 年代的北欧国家,并在一些欧盟国
家得以广泛实施。截至目前,已有多个国家正式开征碳税或有关气候变暖的税种。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一直依赖高排放、高污染的模式,这种模式带来的后果是能源消耗大,产出水平低,污染程度高,经济增长质量差。所以发展低碳经济既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国家的选择。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世界主要经济体这方面比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建立并完善我国的碳税制度,比如在税赋水平设计、降低税务风险等方面,有很多地方值得我国学习借鉴。

文章来源:湖南社会科学 2015/3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