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前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量预测与展望
(一)预测方法
正如《IEA世界能源展望报告2015》指出的,中国可能已经进入了一个能源强度大幅降低的发展阶段。本文在各个研究机构的成果基础上,按照2010-2014的经验,假设能源强度每年下降4%,并且在2016-2030年间,根据能源强度的变化,分别设置了3种不同的情景,基准情景(达到4%的降速),低强度情景(高于4%的降速)和高强度情景(达不到4%的降速),预测2030年前中国能源消费、能源消耗强度和
碳排放量,进而从
节能减排和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的角度,通过情景分析来探讨中国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峰值的可能情景。
具体地,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4》的统计数据和中国社科院《世界能源中国展望(2014—2015)》对2014年能源供求增速的预测,2014年中国能源需求与供应分别为38.78亿吨标准煤和34.71亿吨标准煤,参考中国社科院2015年9月发布的《经济蓝皮书夏季号:中国经济增长报告(2014~2015)》,预测2015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为6.9%,“十三五”时期的总体增长速度约在6%”,本文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GDP的预测,计算得出能源消费总量。
作为对比,比较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世界能源中国展望(2014—2015)》预计,“十三五”时期(2016-2020),受中高速经济增长、“新四化”的推动和一系列环境
政策等的约束,到2018年,中国能源需求增长速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到3.97%,5年年均增长速度为3.79%。根据本文的估算,“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中国能源需求增长速度5年年增长速度分别2.71%(基准情景)和3.35%(高碳情景)。本文减排约束较强,是因为2015年以来雾霾等严重环境污染事件频发,有理由预期政府可能加大治理污染的决心和力度。
(二)预测结果
在能源强度的低碳情景下,中国的碳排放目标可提前实现。预计202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约为52.8亿吨标准煤,并达到峰值,2030年达到51.9亿吨标准煤。2025年,中国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近116亿吨,同时达到峰值,2030年达到114亿吨。之后,随着能源需求增长放缓,特别是在煤炭需求达到峰值之后,中国碳排放的缓增趋势更为明显。在这种情景下,到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的原因在于:第一,由于在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长之间往往存在相关关系,经济增长的增速越低,能源消费的增速可能越低。由于GDP增速预期的放缓,能源需求增速回落,可能导致能源消费总量加速下降。第二,根据中国经济的发展实践,能源效率的提升,意味着在经济增长和碳排放之间的系数在减小,致使截止到2030年时,排放总量会下降。第三,过去的研究认为在碳排放和经济增长之间往往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然而,也有学者发现在这二者之间存在脱钩效应(Decouplingeffects),即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增加排放。比如,2014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和经济增长两者之间呈现出明显关联,但是2014年的数据出现了一个积极的迹象,二者之间的关系出现脱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称,中国的经济增长与能源需求已表现出“脱钩”的趋势。
在基准情景下,中国的碳排放目标有可能实现。预计2025年,中国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近120亿吨,并达到峰值。到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的原因在于:持续的能效提高和风能、太阳能、水电和核电等低碳能源使中国的排放增长放缓。特别是,中国将在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引入
碳交易机制,执行强制性的能效标准,以及提高低碳能源使用都将促成这一目标的实现。然而预计截止2030年,中国能源消费未达到峰值,但是已经增长非常缓慢,2026-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平均增长率为0.0065%。中国能源消费总量约为54.6亿吨标准煤,尚未达到峰值。
在高碳情景下,中国实现碳排放目标将非常有挑战。预计截止2030年,中国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未达到峰值,但是二者的增长率也较为缓慢,2026-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平均增长率均保持在0.63%。中国能源消费总量约为60.3亿吨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135亿吨,二者仍然没有达到峰值。
四、政策建议
面对综合的能源和环境
问题,没有“一招制胜”之策,需要采取一系列绿色转型措施,重点包括实行质量和总量的“双目标”控制。具体地,根据对能源“新常态”的特点和对不同政策下的情景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第一,对于我国2030年能源消费应制定中长期的规划,按“五年计划”分解总体目标。然后向前推出阶段性目标及年度计划性目标。2030年总能源消费目标是54.6亿吨标准煤,运用底线思维设定能源消费的最高红线和最大能源容量,在此基础上分解五年计划期间的任务。此外,虽然能源需求总量增速放缓,仍要防止不少企业在此条件下的投机行为,对能源总量的增加保持审慎态度。
第二,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实现“两步走”,先调降煤炭比重,再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在十三五时期,把煤炭的减量以及清洁利用作为
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20~2030年,把可再生能源的推广作为政策重心。
第三,大力降低能耗强度,做到技术支撑和淘汰落后产能并举。能耗强度的降低依赖于一定的技术支撑,采用实用的能效改进技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做的仍然不够,各部门缺乏顶层设计和环保技术金,特别是有些技术融资后,效益见效比较慢,降低能耗的空间可能有限。而另一方面,通过淘汰高能耗的产能来降低能耗的潜力也不可低估。未来在继续大规模技术改造同时,注重淘汰落后产能。
第四,制定能源和环境规划应该注重不同区域、不同产业间相关政策的协调。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的能源消费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各不相同,因此各个区域或者省市都应该因地制宜,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的能源政策。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消费能源,拒绝走东部和中部以高能耗为代价的老路。
第五,挖掘财政潜力,保障节能降耗、调整经济结构方面的财力支持。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幅也会相应降低,这时更应该提高节能环保财政支出,加大节能环保投资的力度,建议明确提出环境投资占GDP比例的目标要求。同时发展绿色金融和绿色债券。同时,引导劳动力到服务业或者低污染强度的工业行业。
最后,加速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产业和行业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政策倾斜,使干部任用与节能环保绩效挂钩,树立“节能也可以提拔,环保也可以奖励”的理念。同时,解放思想,能源结构优化是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认真考虑节能和环境在发展中的地位,过去环境资源在中国发展中的作用是一个约束性的资源,是对社会发展或者经济走向的一个规制,未来可再生能等的发展有可能是一个驱动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