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观察】全球气候治理里程碑——《巴黎协议》达成!

2015-12-13 18:38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李俊峰 樊星 陈济

《巴黎协议》生效的前瞻


《巴黎协议》生效的前瞻

正如很多部长在《巴黎协议》通过后的发言中提到的,《巴黎协议》达成后,各国应即刻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协议的实施做好准备。《巴黎协议》达成后的首要任务是各缔约方尽快完成批约程序。根据协议规定,协议能够生效的条件是至少55个公约缔约方批约,且这些缔约方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55%。

与《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相比,协议将更容易生效。由此可以判断,推动《巴黎协议》生效所花费的时间将明显短于推动《京都议定书》生效的8年。

巴黎气候大会已明确要求建立《巴黎协议》特设工作组,工作组于2016年开始工作,旨在解决《巴黎协议》在2020年如期实施的一系列准备工作。例如,《巴黎协议》特设工作组要分别开发国家自主贡献特征、信息和核算等方面的指南,巴黎会议相关决议要求适应委员会与资金常设委员会一道开发提高对发展中国家适应行动支持力度的方法学,并要求《公约》下科学技术附属机构开发核算发达国家公共资金动员情况的方法学,还要求科学技术附属机构定义技术框架具体内容。

另外,随着委内瑞拉在达成协议当天宣布向秘书处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目前已提交国家自主贡献的缔约方已达186个,仅有不到10个缔约方仍未提交,这也为下一步各国定期通报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虽然,《巴黎协议》的生效实施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是本次气候大会能够这样一份协议,凝聚着国际社会最广泛的共识,也体现了世界各国利益和全球利益的平衡,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里程碑,也是推动全球提高力度,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起点。各缔约方在这个关键时刻,本着对人类有益、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求同存异,做出了携手促进全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抉择,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所有人的伟大壮举。(文/李俊峰、樊星、陈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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