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债券
酝酿中的绿色投行业务
绿色金融债券。在监管
政策研究层面,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的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发布了《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建议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绿色金融债相关指引,允许银行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贷款提供较长期限、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在银行机构探索方面,2015年3月,兴业银行系统阐述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设想和建议:一是在推进初期可借鉴中小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成功经验,采取试验和试点的形式,以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为投向范围要求,采取金融机构上报审批的形式实施。二是建议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明确绿色金融债的定义、发行程序和资金使用规范。三是建议监管部门对绿色专项金融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投向使用提出具体要求,并建立专用资金账户,实现封闭运行。四是建议简化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审批程序,将目前金融债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先后审批的程序改为“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