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等六行业需报告碳排信息

2015-10-9 08:49 来源: 南方日报

佛肇新纳入碳排报告企业最多

“目前,4个行业控排企业的排放量已占到广东全社会排放的50%以上。”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于2013年12月19日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以来,选取了钢铁石化水泥电力4个代表行业中年排放二氧化碳2万吨或以上企业约200家,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而上述4个行业中年排放二氧化碳5千吨以上1万吨以下的企业则为碳排放报告企业范围。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报告企业(注:指需报告碳排放信息的企业)范围,明确将我省行政区域内(深圳除外)陶瓷、纺织、有色金属、化工造纸、民航等6个行业,2014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也纳入碳排放信息报告范围。

省发改委介绍,据初步测算,新增报告的6个行业,加上已经纳入控排的4个行业,其碳排放量已占广东全社会排放的七成左右。

记者从省发改委发布的企业名单了解到,上述6个行业纳入报告范围的企业共432家,其中纺织76家、化工57家、民航2家、陶瓷185家、有色金属41家、造纸71家。纳入企业最多的分别是佛山89家、肇庆71家,以陶瓷、纺织企业较多,东莞48家以造纸企业居多。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交通运输业排碳大户,民航也纳入此次报告企业范围,代表企业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两家。

省发改委同时出台的报告指南称,报告内容包括针对航空客旅客运输企业所有定期航班商业飞行及航空货物运输企业所有商业飞行中使用航空燃料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进行核算。除了报告二氧化碳排放,还需报告间接二氧化碳排放信息,如企业所消耗的外购电力、热力的生产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

省发改委要求,上述企业编制2012、2013和2014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以及2015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和核查信息系统”提交。省发改委将委托核查机构对重点企业历史碳排放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对企业提交的历史碳排放信息报告和监测计划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2015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等要求,除了重点企业报告历史碳排放信息,我们还将研究制定这些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案,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适时扩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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