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应扩展到四大项目 顶层设计仍有缺欠

2015-9-16 03:44 来源: 财新网

日前,在第十一届环境与发展论坛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表示,当前面的环境保护税顶层方案设计上还存在欠缺,需要从税制的顶层设计上给予更多考虑。

环保税应扩展到四大项目顶层设计仍有缺欠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

中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于今年6月10日由财政部、国税总局、环保部起草,目前处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阶段。

如何环境保护税在中国已经研究多年,今年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实属迈出的一大步。该税种的建立属于开证新税种,思路是按照“清费正税”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税。

然而,排污收费改为环保税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把“费”变“税”。王金南说,不能简单的把环境保护税变成排污收费的平移,这个没有太多的政策效力,甚至降低了政策的效益。

另外,王金南认为,环境税在税制的顶层方案设计还存在欠缺,并提出建议,建议将该法案扩展到四大税目,其中包括:污染排放税、污染产品税、生态保护税、二氧化碳排放税。

污染排放税中,主要对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以及重金属、VOCs(挥发性有机物)等征收排放税。

污染产品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能源燃料税、特种产品污染税和污染工艺产品税等。该税种没有在消费税中解决,王金南建议在环境保护税中扎堆性地把这部分税种解决掉,不要散落在其他层面,如果频繁地在其它消费税中解决,最后的结果可能有违初衷。

生态保护税包括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自然保护区使用、湿地占用税。

最后是二氧化碳排放税,即碳排放税。

不仅是税目,环境保护税实施和执行涉及环保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王金南指出,每个部门的出发点都不同,需要多部门进行协调。

此前王金南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说,理想的环境税状态是,一旦环境税实施后,随着污染物减排力度加大和环境税率提高,环境税的税收收入最后趋向为零,这正是发达国家的环境税收入越来越少的原因。从这点看,环境税必须是一种行为税,并保持足够高的税率。

此前,环保部环境督察局排污收费管理处处长杨子江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环境保护税法的征求意见稿不一定是最终版本,预计今年底进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尽管各方仍有一定分歧,但排污费改成环保税的大方向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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