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应由谁指定?

2015-9-6 21:34 来源: 碳圈那点事儿 |作者: 黑蜀黍

欧洲是如何征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


欧洲方面,欧盟各成员国曾经以不同的国际标准为依据对温室气体审定/查机构进行认可,2011年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决定,从2013年至2018年EA成员应将温室气体审定/查机构的认可准则统一转换为ISO:14065标准。美国方面,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于2008年成立了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事务相关方委员会(GVAC),依据ISO:14065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认可政策等文件。ANSI目前已认可了20余家审定/核查机构,服务于芝加哥减排交易所、北美气候注册体系(Climate Registry)、自愿碳减排标准(VCS)等自愿性减排体系。亚太方面,日本认可机构JAB于2010年发布了《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认可程序》,对“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JVETS)和“日本试验性排放交易体系”(ExperimentalETS)下的审定/核查机构进行认可。中国台湾认可机构TAF于2009年制定了《温室气体查验机构认可服务计划》,主要面向台湾地区依据“温室气体减量法”建立的温室气体盘查和登录制度下的审定和核查机构进行认可。

在我国,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作为我国惟一的认可机构,负责建立和实施我国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机构的认可体系。CNAS界定的碳排放和碳减排评价机构既包括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也包括与碳排放和碳减排相关的检验及检测机构。对于相关的检验与检测机构,CNAS已依据ISO:17020及ISO:17025标准开展了认可工作,在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的认可方面,则尚未正式推出相应的认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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