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在区域大气治理上将大有可为

2015-8-17 11:2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杨波

环保部门在区域大气治理上将大有可为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河北拥有11个地市,且大部分地市面积与京津相仿,环境监管任务较重,河北地市大气环境改善对京津冀区域大气治理意义重大。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进程,充分发挥好地级市环保部门优势,能更好地改善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地市级环保部门是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中坚力量

我国环保部门目前基本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行政体制,属于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地市既是治理污染的主体,也可以直接指导所辖县市区开展工作,因此地级市环保部门处于承上启下的纽带地位。

地市级环保部门具有较强的人才和技术储备,是京津冀环保事业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地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管能力得到了明显改善,统一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地市接受国家和省环保部门任务后,一方面,能迅速全面落实和执行上级的环保决策,能够落实好对辖区国控企业的直接监管;另一方面,能迅速组织协调好县市区相关工作,并对所辖县市区实现业务指导与帮助,较好落实上级环保决策。

“大气十条”明确提出了“京津冀区域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京津冀联防联控进程明显加快。各地级市已初步建立了“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的机制。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了区域信息共享、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视频会商、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联动执法及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未来,还应着重加强空气质量的会商预报,分别按预案启动重污染应急措施。另外,在燃煤替代、机动车跨区域治理、秸秆焚烧等具有共性的环境问题上也应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

目前河北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明显落后于京、津地区,京津冀大气污染排放的污染物贡献中,河北的比例最大。当前,河北在钢铁水泥、火电、玻璃行业中实施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未来,除了大力进行企业监管、大气监测设施建设,还将对京津冀实行联防联控。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需要三地在产业布局、技术合作等领域更加多元化的合作。

京津冀地区的环境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地级市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推进协调联动机制深化,共同破解区域共性关键问题。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要坚持改善空气质量优先原则、预防原则和综合治理原则。把空气质量提升和污染防治有机结合。建立综合决策、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保障公民享有清洁空气。建立协作小组共享信息平台,通过共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信息、污染源排放信息和管理研究成果,提高工作效率,相互借鉴学习成功经验,促进区域污染治理技术与管理水平整体同步提高。

北京市环保局已经与河北省环保厅签署协议,提出双方探索建立协商、通报、预警、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京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合作,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细则要求,并开展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河北省邯郸市按照相关部署,在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方面上,努力做好大气污染治理。针对在津冀协同发展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减排难度大、环保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采取信息共享制度、空气污染预报预警制度、联动应急响应制度、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及联合执法机制,在控制区域排放总量、全面实行燃煤管制、机动车尾气防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方面做出努力,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大气污染状况,充分体现了地级市环保部门在京津冀联防联控治理大气污染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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