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印发

2015-8-6 11:12 来源: 南宁日报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发展清洁能源汽车

●现状:

根据《南宁市灰霾天气污染特征研究》课题表明,市区PM2.5来源成分中机动车排气污染占21.0%,排名第二。因此,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发展清洁能源汽车,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有力举措

●措施: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15年年底前报废已领取通行证的国Ⅰ、国Ⅱ营运黄标车,并完成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黄标车;2015年起,对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含10年)、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合格的老旧汽车,一律强制报废。同时,深化公交车尾气污染治理,对于冒黑烟的公交车,由企业先进行治理,再由有关部门对治理后的车龄达5年以上的公交车环保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对通过技术手段治理公交车尾气污染且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按照使用年限划分等级,给予不同额度补贴。另外,2017年年底前,进一步扩大市区黄标车限行禁行范围,并在武鸣县、隆安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划定黄标车限行禁行范围。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汽车。2014年至2015年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1200辆、清洁能源出租车1800辆,争取建成加气站共31座,清洁能源公交车型占比超35%、出租车型占比超25%。2015年至2017年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左右,购置CNG出租车700辆左右。2017年,清洁能源公交车所占公交车总量比例达到45%以上,2020年达到65%以上,2025年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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