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币”除兑换奖励还可入市交易
除了《方案》外,省发改委还同时印发了《广东省
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指南》,以社区(小区)、公共
交通、旅游景区、
节能低碳产品为例,介绍了碳普惠制试点的建设指引。
如“公共交通为试点建设碳普惠制”中指导的建设思路为:以
公交出行的市民为普惠对象,根据地市实际情况,以先易后难为原则,选择BRT、公共自行车、用清洁能源的公交(LNG、LPG、混合动力等)、轨道交通等作为低碳交通试点,确定乘坐各类低碳出行行为的减碳量核算规则,并制定相关激励
政策。
也就是说,试点建成后,市民可通过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获取“碳币”,凭“碳币”换取产品服务优惠等商业激励,以及如公交费减免、“碳币”换乘车卡等政策激励。
而未来试点条件成熟后,个人、家庭的减碳量除了可以兑换“碳币”,除享受政策和商业激励外,还将有望纳入
碳交易补充机制,即由省内的控排企业去“埋单”经核证后的个人、家庭的碳
减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