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部分试点来说,今年是碳市场运行与履约的第二年,各试点在总结第一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对碳交易体系中的基本要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与调整,本文就试点2014年度覆盖范围是否发生变化进行重点分析。 相比2013年度,2014年度“两省五市”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覆盖范围依旧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各试点更加明确了纳入行业,并调整了纳入单位数量。
表1 “两省五市”2014年度碳交易试点体系覆盖范围
试点 | 纳入行业 | 纳入门槛[1] | 2013年履约企业数量 | 2014年履约企业数量 |
深圳 | 电力、水务以及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6个工业行业;建筑(暂未参与) | 企业:≥3,000; 大型公共建筑及10,000㎡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 635 | 636 |
上海 | 工业行业: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 非工业行业: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 | 工业行业:≥20,000; 非工业行业:≥10,000 | 191 | 190 |
北京 | 电力、热力、水泥、石化、其它工业和服务业 | ≥10,000 | 415 | 543 |
广东 | 电力、水泥、钢铁、石化 | ≥20,000 | 184 | 184 |
天津 | 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 | ≥20,000 | 114 | 112 |
湖北 | 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12个行业 | 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 | 187 |
重庆 | 电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行业 | ≥20,000 | 237 |
[1]如无特别说明,纳入标准为年二氧化碳排放量。
各试点纳入门槛与2013年度相同;各试点纳入企业数量共2089家,比2013年度增加126家,主要由于北京在第二年增补了一批符合条件的纳入企业,以及跨区域碳
排放权交易体系承德市水泥企业的纳入,使其纳入企业数量较2013年度增加较多。虽然广东试点履约企业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其存在退出机制的灵活性,即允许企业因重大生产变更使得排放低于规定标准而退出,因此履约企业数量实际上一直在不断地调整。在纳入行业方面,深圳和广东目前的覆盖范围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尚有一定的差距,深圳暂时还未建筑行业纳入实际履约范围;广东只暂时纳入了电力、水泥、钢铁和石化四个工业行业,二者在试点期间均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其中,深圳在年内或将启动实施公共
交通碳交易机制,率先将公共汽车、
出租车等移动排放源纳入
碳市场。
总体来看,各试点2014年度覆盖范围较2013年度变化不大,预计未来随着纳入行业的增加以及企业排放情况的变化,各试点覆盖范围也会有所调整。通过近两年的试点实践,相信所有试点都会提前公布纳入企业名单,提高覆盖范围透明度,保障碳市场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