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换“绿引擎”:海南2030禁售燃油车提速,海上风电+核电+绿数据中心齐上阵

2026-10-27 10:09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原标题:海南:培育壮大新兴绿色环保产业,支持企业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10月26日消息,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30年,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初步形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生态环境质量迈向国际一流水平,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严格产业绿色低碳准入。以推动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为导向,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指导作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技术产业、热带生态农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对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新(改、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先进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

  培育壮大新兴绿色环保产业。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壮大全生物降解材料和终端制品生产规模。发展环保新材料等绿色产业。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70%,平稳推进2030年禁售燃油车。安全有序加快海上风电、昌江核电等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基站。

  加强生态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与应用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加快新型碳捕集材料、海底封存等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利用、碳捕集等关键低碳技术应用。持续推动蓝碳标准体系和增汇技术研发,推动蓝碳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低成本、易运维的环境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和重大工程谋划。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的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等,依法依规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依托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N”标志性工程,系统实施低碳示范、山海联动治理、蓝碳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重大工程。坚持项目化滚动推进,持续充实项目储备库,健全“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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