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印尼的海洋环境保护实践带来哪些启示?
海洋环境保护是关乎全球生态安全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议题。海洋作为地球气候的天然调节器,承担着全球半数以上的氧气生产与
碳汇功能,同时也是蓝色经济发展的核心载体,其生态健康直接关系到沿海国家的资源安全、民生保障与全球治理话语权。
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作为全球最大的群岛国家,拥有全球最丰富的热带海洋生态资源,其在海洋保护区建设、生态融资创新等领域的实践,既积累了可供其他国家借鉴的经验,也暴露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性
问题。本文系统梳理了印尼的海洋环境保护经验,结合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的治理进展与现存瓶颈,从管理体系、融资机制、协同治理、科技赋能、污染防治、国际合作等方面提炼出针对性启示,以期为中国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双边蓝色合作提供务实参考。
印尼海洋环境保护的实践与成效
印尼坐拥1.7万余个岛屿与广袤海岸线,海洋资源保护长期居于国家治理优先位置。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尼持续完善涉海法律体系,立法路径呈现出从单一领域向综合管理演进的鲜明特征(表1)。
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是提升海洋保护区管理水平。截至2024年年底,印尼全国海洋保护区面积达2990万公顷,超额完成2020年—2024年中期发展规划所设定的2690万公顷的目标。在保护区建设方面,印尼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热带海洋保护区网络之一,12个海洋公园形成连片保护格局。2024年,努沙佩尼达、吉利马特拉两处保护区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为特别敏感海域,是珊瑚三角区首批获此认定的海域,印尼还计划申报11处群岛海道沿线保护区。2020年,印尼推出海洋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工具(EVIKA),对保护区投入、过程、产出和结果4个维度进行系统评估,总满分值为100%。2023年的研究显示,印尼国家级保护区EVIKA评估平均得分超80%,表明保护区管理体系成熟运转,保护区工作从面积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支撑其落实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承诺。
二是大规模修复红树林与蓝碳生态系统。印尼是全球红树林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红树林面积超330万公顷,约占全球总量的23%,其红树林储存碳量高达31亿吨。2020年,印尼设定了2024年前完成60万公顷红树林修复的目标,这是全球范围内由单一国家作出的最宏大的红树林修复承诺,相关工作由印尼泥炭地与红树林修复局等部门负责执行。但受多重因素制约,印尼全国适宜开展红树林修复的面积只有约19.3万公顷,不足原定目标的三成,再加上资金缺口庞大、跨部门协调不畅、修复方式不合理等原因,截至2024年年底,印尼实际完成修复的红树林面积仅有约15万公顷。世界银行通过“海岸韧性红树林项目”(M4CR)持续对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在红树林保育上引入蓝
碳交易机制,使生态保护产生可持续的经济回报(蓝碳项目净现值达5.32亿美元),为全球红树林修复提供了
市场化的融资模式。
三是创设海洋保护创新融资工具,推进珊瑚礁保护与修复。印尼的珊瑚礁面积约占全球的16%,为应对过度捕捞、破坏性作业方式及气候变化对珊瑚生态系统的冲击,印尼海事渔业部将约40%的珊瑚礁及海草生态系统纳入海洋保护区管理范畴。2025年6月,印尼在第三届联合国海洋大会上发行了印尼珊瑚礁债券,旨在支撑其“2045年海洋保护区覆盖率达30%”的国家目标,填补年均1亿至2亿美元的保护资金缺口。该债券以成果为导向,锁定3个目标保护区共计190万公顷珊瑚礁海域,引入世界银行本金保护机制,以鱼类生物量改善等指标核验成效。
四是强化海洋塑料污染防治。面对日益严峻的海洋塑料危机,印尼于2017年出台《2017—2025年印度尼西亚海洋塑料垃圾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海洋塑料污染减少70%的量化目标。据政府官方数据,2018年—2024年期间,印尼已实现海洋塑料垃圾减量41.68%。在具体举措上,印尼着力从源头切入:对废弃渔具开展专项收集与无害化处置;借助无人机与人工智能技术识别沿河及海滩塑料分布情况;对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推行限制使用和有偿收费政策;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要求相关企业承担废物回收与处理义务。
五是健全渔船监控与非法捕捞执法机制。为遏制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捕捞行为,印尼海事渔业部建立并持续完善渔船监控系统(VMS),对渔船作业轨迹进行实时追踪。系统采集的位置数据直接服务于执法监管,要求渔船严格在许可区域内作业。2017年,印尼率先向全球渔业观察(Global Fishing Watch)公开分享其VMS数据,成为全球渔业透明化的重要示范案例。VMS是落实印尼配额捕捞制度的核心技术工具,通过实时监控与数据驱动的执法机制,有效缓解过度捕捞对重点鱼类种群造成的压力,为长期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是积极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在国际合作层面,印尼通过多边协定、区域协作等路径融入全球海洋治理。公海治理方面,印尼于2023年9月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2025年6月正式批准并成为全球第51个缔约国。多边方面,印尼借G20轮值主席国之机发起二十国海洋会议(Ocean 20)倡议,同时作为珊瑚三角倡议核心成员国参与跨境保护区协同行动。在联合国海洋大会上,印尼与10国共同联署《保护适应气候变化的珊瑚礁的高级别承诺》,重申到2045年实现30%管辖海域纳入有效管理的“30×45愿景”,并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对接。
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现状及主要问题
中国重点海域治理成效显著。以中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渤海为例,2018年以来,渤海连续开展了两轮重点综合治理攻坚,到2023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3.5%,比2018年增长了18.1个百分点。
生态修复持续推进。2016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沿海城市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175个,覆盖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52.58亿元,带动全国累计整治修复海岸线近1680公里、滨海湿地超过75万亩。
创新治理模式不断涌现。
浙江省台州市“蓝色循环”模式依托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统筹塑料污染治理、资源回收与渔民增收,2023年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经过发展,“蓝色循环”迅速推广至浙江全省以及其他沿海地区,其防治海洋污染的良性模式和生态共富新实践获得全球关注。
尽管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海洋环境保护仍面临深层次结构性矛盾。
一是近岸海域污染压力突出。辽东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区域劣四类水质问题突出,总氮、总磷超标是主要矛盾。以
山东省为例,在用入海排污口约1.2万个,90%以上为海水养殖排污口,监管难度极大;沿海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陆海统筹机制仍存在短板。黄河流域首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而黄河口近岸海域关键问题是无机氮超标,折射出流域与海域治理指标体系不衔接、治污重点不协调等深层问题,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传统渔业资源衰退态势难以扭转。过度捕捞导致大陆架渔业资源严重衰退,黄海浒苔自2007年以来连年暴发,冲击近岸生态并影响渔业和旅游业。据预测,至2050年还需新增约2000万吨水产品以满足人口高峰需求,而当前资源衰退趋势正在压缩供给增长空间。
四是海洋生态灾害防控形势严峻。赤潮、绿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多发频发,海洋垃圾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对沿岸生态系统和居民生产生活构成持续影响。
五是海洋保护区管理效能有待提高。部分保护区存在重设立、轻管护现象,管护资金和专业能力不足,执法资源配置与广袤管辖海域不相匹配,生态保护红线精细化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
印尼海洋环境保护经验对中国的启示与建议
借鉴印尼等海洋大国的治理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可从以下几方面优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健全海洋保护区评估体系,推动保护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当前部分海洋保护区管护资金与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可借鉴印尼海洋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工具的经验,建立覆盖投入、过程、产出、结果4个维度的全链条评估体系。通过量化考核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管护行动、生态改善等核心指标,推动海洋保护从面积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同时,针对中国珊瑚礁、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重点区域,推动重点海域的国际认定,借助国际标准提升国内保护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解决执法资源与管辖海域不匹配的问题,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精细化监管。
二是创新生态融资工具,破解保护资金不足瓶颈。海洋环境保护长期面临资金缺口大、社会资本参与度低的问题。一方面,可依托红树林、海草床等蓝碳生态系统碳汇价值推动蓝碳交易项目落地,参考印尼M4CR模式,将生态修复与碳汇收益相结合,吸引国际机构与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可探索发行生态保护专项债券,针对珊瑚礁修复、海洋保护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出以成果为导向的专项债券,引入
第三方机构的本金保护机制,以生态指标核验项目成效,填补年均保护资金缺口,为实现2030年海洋环境保护目标提供资金支撑。
三是深化陆海统筹协同,推动流域海域治理有效衔接。针对当前流域与海域治理指标不衔接、跨部门协同不足的问题,需进一步完善陆海统筹治理机制。首先,要统一流域与海域的污染治理考核指标,针对黄河口等区域存在的流域污染物考核与海域超标指标不匹配的问题,建立陆海一体化的污染物管控体系,推动总氮、总磷等核心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其次,要强化入海排污口的全链条监管,针对山东等地上万个入海排污口90%以上为养殖排污口的监管
难题,借鉴印尼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经验,推动海水养殖等行业的排污主体承担治理责任,同时完善沿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雨污分流改造,从源头削减陆源污染输入。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监管,遏制渔业资源衰退趋势。面对过度捕捞导致的渔业资源衰退、浒苔等生态灾害频发问题,需以科技手段提升执法与防控能力。可借鉴印尼渔船监控系统经验,完善全国渔船动态监控体系,对渔船作业轨迹进行实时追踪,严格管控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的捕捞行为。同时,推动渔业数据的透明化共享,接受社会与国际监督,落实配额捕捞制度,缓解过度捕捞压力。此外,要强化海洋生态灾害的监测预警,借助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浒苔、赤潮等灾害的早期识别与快速处置,同时推进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行动,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应对未来人口高峰带来的水产品供给压力。
五是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推广创新治理模式。针对海洋塑料污染逐步显现的问题,可借鉴印尼海洋塑料污染防治的经验,建立全链条的污染治理体系。建议明确量化目标,制定中国海洋塑料污染的阶段性减量任务。同时,要推广源头管控与技术赋能的治理模式,一方面借鉴印尼利用无人机与人工智能(AI)技术识别塑料污染热点的做法,提升污染监测的精准度;另一方面,推广浙江省台州市“蓝色循环”创新模式,依托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实现污染治理与民生改善双赢,同时推动该模式向全国乃至全球推广。
六是深化国际蓝色合作,提升全球海洋治理话语权。中国作为海洋大国,需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可借鉴印尼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经验,推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等国际规则的落地落实,主动对接“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30×30”目标,推动国内海洋保护目标与全球目标的衔接。同时,可依托区域合作机制,发起类似“Ocean20”的多边合作倡议,深化与东盟等周边国家的跨境海洋生态保护合作,联合开展珊瑚礁、红树林等生态系统的跨境保护,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等全球性挑战,提升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