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创新开展碳配额融资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6-9-17 09:35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动我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助力美丽重庆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联合制定了《创新开展碳配额融资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渝环〔2026〕96号)(简称《碳金融十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9月,国务院批准包括重庆在内的十个地方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作为全国唯一全省域覆盖的试点地方,我市把碳金融发展纳入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改革,统筹谋划、打表推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立足改革试点要求,总结既有碳金融实践经验,结合《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渝府发〔2025〕16号)和《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等要求制定《碳金融十条》,以期帮助企业充分挖掘碳配额资产价值,推动碳排放权由履约凭证向可流转、可融资、可增值的绿色生产要素转变,助力金融服务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碳金融十条》紧扣全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风险可控、试点先行,以盘活碳配额资产为核心,打通“环境权益—金融激励—绿色发展”的路径。拓宽碳配额融资应用场景,创新碳金融产品服务,完善标准流程、数字化平台、信用激励、风险防控、部门协同等支撑体系,推动碳质押、碳回购业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赋能重点排放单位绿色转型。

三、主要内容

《碳金融十条》提出10条重点举措,包括质押融资提质增效、碳配额回购交易、产品模式创新、标准流程完善、智慧平台建设、质押登记公示、政策激励、环境信用激励体系构建、风险防控、部门协同等方面,着力实现5方面创新。

(一)突破碳配额质押融资“期限壁垒”,拓宽押品范畴与融资期限。传统碳配额质押融资仅支持结余配额和市场购入配额。若使用预分配配额,受碳市场年度履约周期限制,到年度履约清缴节点需“抽回”配额完成清缴履约,贷款期限短、额度有限,难以匹配企业一年期以上流贷和多年期固定资产贷款的长期资金需求。《碳金融十条》明确,支持金融机构以多个履约年度预分配碳配额作为滚动质押物,发放跨履约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企业使用市场购入、完成履约后的富余碳配额办理质押融资,融资期限不受履约期限制。既保留传统配额履约质押业务模式,又规范确立跨履约期滚动质押制度,把未来多年预分配配额纳入质押物范围,解决押品范畴偏小、融资期限错配等痛点,让企业可以获得更长期限、更大额度碳金融信贷支持。重庆已开展了多笔跨履约周期碳配额质押融资业务实践,在技术上和流程上均具备可行性,将试点业务上升为制度供给,时机成熟。

(二)在西部率先从政策层面确立碳配额回购交易机制,丰富企业短期融资工具。碳配额回购是碳金融的重要工具,企业通过卖出碳配额获取资金,到期按约定价格回购等量配额,实现低成本短期融资,提升碳市场流动性。《碳金融十条》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碳金融产品》(JR/T 0244—2022)国家金融标准,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一般是证券公司)规范开展碳配额回购交易,明确回购标的包含主管部门分配配额、市场购入配额,为券商合规参与重庆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提供政策依据。重庆成为西部首个系统部署碳配额回购交易的城市,实现了碳金融工具迭代升级。

(三)创新“碳配额质押、回购+融资担保”组合模式,缓释跨履约期押品悬空风险。为进一步增强碳配额融资的可得性,创新提出探索“碳配额质押、碳配额回购+融资担保”模式,引入担保机构分担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筑牢风险屏障的同时适度撬动碳配额融资规模。在提供跨履约期行政便利措施之外,亦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运用履约保证保险、配额拆借、流动资产质押等措施,以市场化手段缓释跨履约期质押物悬空风险。此外,还同步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碳配额行政管理服务信托等,拓展碳金融创新边界。

(四)建设环境权益金融智慧服务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等障碍。依托重庆碳市场、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环境权益金融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碳质押、碳回购业务申报、办理、披露、监测“一站式”线上服务,助力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平台归集企业涉碳、环境管理数据,为金融机构投前评估、投后管理提供脱敏数据验证,防范“洗绿”“漂绿”风险。打通与人行重庆市分行“长江绿融通”、市委金融办“渝金通”等市级平台数据共享,链接环境要素数据与金融业务数据流,协同提升碳融资便利度、可得性与安全性。优化重庆碳市场注登机构和交易机构的质押登记与信息公示制度,推动碳质押、碳回购项目公开公示,鼓励同步在央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备案,提升市场透明度。

(五)构建政策激励+环境信用+风险防控+多部门协同完整制度闭环。一是强化政策激励,支持投向节能改造、绿色升级、低碳转型项目的碳配额质押信贷,按规定纳入央行绿色信贷统计,符合条件的纳入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符合条件产品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范围,推动碳配额融资深度对接零碳工厂、零(近零)碳园区建设,形成“减碳—获配额—融资—再减碳”的良性循环。二是强化环境信用与金融信用联动,推动环境信用与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共用。金融机构可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用于信贷审批、利率定价、授信管理,实现“环境表现越好,融资条件越优”的激励导向。三是严守风险底线。金融机构承担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内部制度、监测预警、反洗钱管理。同时明确,企业在盘活碳资产的同时,必须履行碳配额清缴履约义务,守住碳市场合规底线,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四是多部门协同保障。建立市生态环境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协同监管服务机制,开展业务监测、风险评估、政策动态优化,为碳金融业务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四、下一步安排

一是完善操作细则。推动重庆碳市场注登机构、交易机构细化跨履约期质押全流程操作指引,健全业务操作规范。二是做好业务对接。持续服务重点排放单位碳资产管理与融资,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用好政策工具,扩大碳质押、碳回购业务覆盖面。三是强化风险监测。持续跟踪业务运行状况,做好碳金融业务各类风险防范。四是深化改革试点。持续迭代碳金融产品服务,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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