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开展美丽甘肃绿色金融项目“送政策进企业”专项服务的公告
各市(州)、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州)分行,各省属国有企业,中央在甘有关企业,各有关民营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甘肃建设工作部署及《关于深化“六权”集成改革健全资源环境要素
市场化配置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畅通绿色金融政策服务渠道,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全省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现就开展送政策进企业美丽甘肃绿色金融专项服务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背景
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层面发布的气候投融资政策制度,截至2025年底,已促成24个项目获得授信189.89亿元、到位贷款91.05亿元。另外,全省已有11个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纳入国家库,总投资221.8亿元,申请贷款165.01亿元;甘州、临泽、静宁、平川等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落实银行贷款6.62亿元,专项债及企业自筹14.45亿元。
在此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整合气候投融资、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两类融资模式,制定印发了《美丽甘肃建设绿色金融项目入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面对标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生物多样性金融三大支持目录,配套《美丽甘肃建设绿色金融项目入库分类目录》,可支持减缓气候变化(包括低碳能源、低碳工业等10类28个子类166个具体类型项目)、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与人居环境等7类21个子类113个具体类型项目)、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包括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7类27个子类102个具体类型项目)等全领域、全行业绿色低碳项目,帮助企业获得碳
减排支持等绿色金融支持。
二、服务流程
本次专项服务全程依托“美丽甘肃建设绿色金融项目服务平台”,采用“不见面、不收费”服务模式,“企业申报-入库评价-公示推介-银行融资”全流程在线办理。服务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有关事项
(一)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将本函及《指南》书面送达至辖区内市属(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主动指导企业申报,持续跟踪入库进展。
(二)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州)分行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本函及《指南》书面送达至辖区内所有金融机构,打通对接服务“最后一公里”,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用足用好
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升融资对接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