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碳排放配额管理是碳排放交易管理的核心环节。重庆碳
市场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纳入全国试点
碳市场,2014年6月正式启动交易,截至2026年8月底,累计成交5569.3万吨、13.5亿元。为加强碳排放配额管理,做好2025年度重庆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工作,保障碳市场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号)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制定《2025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纳入范围。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379家工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重点排放单位在配额核定前发生注销、将全部排放设施转移出本市行政区域、整体关停排放设施或经核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00吨标准煤)的,不纳入配额管理。
(二)配额总量。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情况,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总量。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和政府预留配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占比95%,政府预留配额占比5%。
(三)分配方法。配额分配共有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下降法、历史总量下降法以及等量法4种方法。按“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下降法>历史总量下降法”优先顺序适用配额分配方法,对国家尚未纳入强制管控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部分重点民生行业和新建生产线采用等量法分配,暂不施加
减排压力。
(四)配额发放。2025年度配额主要实行免费发放,同时按2025年度配额的70%预分配2026年度配额。后续根据市场的运
行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政府配额有偿发放。
(五)配额清缴。要求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提交与其经审定的2025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或减排量,完成2025年度配额清缴。企业完成配额清缴可以使用当年分配配额、激励增发配额、历史结余配额、交易系统购买的配额、绿电减排量以及5%以内的自愿减排量(
ccer、CQCER)等多种来源和方式。
三、主要优化内容
相较于上年度方案,《2025年度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实施方案》在保持
政策延续和稳定的基础上,主要对以下方面做了优化完善。
(一)优化配额分配方法。一是调整配额分配方法适用规则。因企业关停造成家数不足,无法进行行业间比较等原因,将平板
玻璃、短流程炼钢生产工序从行业基准线法的适用行业中移出。二是优化历史强度下降法的基准值。考虑国家对重庆市碳排放强度考核为逐年下降,为衔接国家考核和碳排放双控制度,将历史强度下降法的基准值由“近三个历史基准年度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优化为“最近一个历史年度的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三是调整行业调节系数。各行业调节系数均上调0.1,调节系数设为0.96,汽车制造(整车、发动机)、电子设备制造、医药等现代制造业行业调节系数为0.97;将
钢铁、
化工、平板玻璃等高能耗行业调节系数为0.95。
(二)完善清缴成本机制和配额激励措施。一是取消配额预支机制。二是取消绿电抵销比例限制。对我市购入使用绿电消费量的配额缺口企业,取消碳排放抵销配额缺口量8%的比例限制。三是收紧激励配额增发标准。将A级增发配额由分配配额的上限5000吨下调到上限2000吨,B级增发配额由分配配额的0.5%(上限1000吨)下调到0.3%(上限5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