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2026-9-8 09:18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关键阶段。为持续加强吉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实施生态强省战略和以高水平建设美丽吉林,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主线,以解决流域性和跨界水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更好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提升流域数智化监管效能,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水污染防治攻坚和水生态系统优化,全域推进松花江、辽河、鸭绿江、图们江等大江大河干流及支流水体和查干湖、松花湖等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有效防范化解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全面建设“水环境优良、水生态健康、人水关系和谐”的美丽河湖,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由持续改善到全面改善,为美丽吉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到2030年,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格局进一步巩固深化,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化学需氧量和总磷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持续降低,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9.7%,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65%。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一)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加快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流程绿色化改造。推进医药、化工、屠宰、淀粉、食品加工等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资源化利用。以化工、电镀、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分类推进企业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指导完善雨水收集设施及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推进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加强自动监测。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分阶段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混接改造、破损修复更新,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聚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问题,加强排查溯源整治及日常监管。以入河排污口为抓手,全面排查农田周边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企业等污水排放和支流沟渠等水质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持续推进管网现状评估和修复工作,补齐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空白,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推进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与扩能改造,进一步削减水污染物入河量,到2030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以上。因地制宜采取雨前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洪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源头雨水径流减量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鼓励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结合实际明确排放管控要求。

(三)统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与养殖污染综合管控,加强源头减量、过程拦截与循环利用衔接。科学开展治理管控分类,以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示范村、旅游村、边境村等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鼓励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治理农村污水;将暂不需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纳入管控类;到2030年,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实现全覆盖。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松嫩平原为重点加强农田退水治理,在氮、磷等污染突出地区促进农田退水循环利用。科学实施化肥控量增效和农药减施增效,到2030年,全国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持续推广“梨树模式”经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转运、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四)加强船舶港口排污管控。推动船舶污染“船—港—城”全链条收集、接收、转运与处置。持续加强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管控,推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设施配套。以吉林港、松原港等为重点加强港口污染防治,完善港口污染物接收设施,规范污染物转运处置流程,做好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和衔接,实现水运污染物闭环管理。

(五)深化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巩固排查整治成效,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台账,确保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口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拓展延伸入河排污口整治范围,在基本完成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基础上,逐步拓展至有河湖长的河湖以及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加强各类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2026年底前依据标准规范基本完成标识牌建设及破损标识牌更新。实施排污口分级分类监测监管,推动各地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计划,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现场检查。推动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应批尽批、规范审批”。到2030年,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90%。

(六)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监测抽查,建立健全返黑返臭防范机制。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推进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整治污水溢流问题,防止返黑返臭。到2030年,县城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沿岸乡村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黑臭水体清单,深入推进问题整治,建立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群众身边小微水体保护治理。

(七)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定期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水源地稳定达标。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尾矿库等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风险防控;以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开展入河、入库支流保护修复。以中心城市及水源环境风险事件高发地区为重点,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完善风险源名录,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强化生态用水保障能力,优化配置调度体系

(八)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落实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要求,优化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加强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提升松花江主要支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逐步退还辽河被挤占河湖生态用水。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管理,进一步强化河湖水生生物敏感期生态用水保障。加快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河湖断面监测,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

(九)优化水资源利用。加强水资源调度及管控,加快推进吉林水网骨干工程,构建“两纵五横”吉林水网。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做好重大项目用水指标预警,严防超指标审批取用水;推进用水权确权;全面落实节约用水条例要求。加快推进辽源市、四平市等水资源短缺地区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将达标排放的尾水深度净化后用于工业、市政、城市景观等,提升区域分质、分类供水水平。

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涵养健康水生态系统

(十)持续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长白山地区森林、湿地保护,在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关键区域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提升三江源头水源涵养能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万里绿水长廊建设,加快推进辽河干支流、饮马河流域水生生境修复。加强莫莫格湿地等保护修复,实施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加强松花湖、查干湖、莫莫格、月亮湖、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等重点湖库富营养化和水华监测预警。严控周边农业面源污染。

(十一)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与生境完整性。结合优良水体提升需求,以刘珍屯控制单元、六家子/上三台水库控制单元、桦树林控制单元等为重点开展水体水生态调查评估。优化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以“吉境碧水”管理应用场景为载体,强化水生态监测预警与考核评估。加强“三场一通道”保护修复,建立松花江干流与重要支流水生生态系统修复示范,推进珍稀物种保护、土著物种恢复。持续实施松花江禁渔制度,探索创新涉渔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以构建基地、水生植被修复、增加人工增殖和放流数量等方式,提升土著鱼类种群数量。加强增殖放流规范管理,严格规范社会公众放流行为。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推进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管控。

(十二)深化重点领域水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以松花江干流及牡丹江、饮马河等重要支流为重点,加强沿江石油化工、制药、尾矿库风险防范。强化松花江干流等航道船舶污染风险防控,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完善上下游、跨区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应急响应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以医药、化工、新能源等行业为重点,在典型工业园区开展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地表水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新污染物治理。

(十三)建设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协同美丽河湖与幸福河湖建设。强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加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组织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65%。加强防洪保安全、水资源优质、水生态健康、水环境宜居、水文化先进的有机融合,打造高品质滨水空间,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江河湖库清漂。

五、突出区域特色差异施策,实施重点流域精准保护

(十四)守护松花江碧水清流。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和入河污染负荷削减,推动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补齐松花江干、支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新凯河、伊通河农安段和绿园区段、温德河等支流沿线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辉发河水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饮马河流域治理。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提升化工、尾矿库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沿江水环境风险。加强支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削减,推进细鳞河、卡岔河、沐石河沿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小流域环境治理,推进河(湖)缓冲带建设,加强头道松花江、二道松花江源头区水源涵养和生态缓冲带建设。到2030年,松花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口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严格落实拉林河水量分配方案,优化水量分配和调度,保障生态流量。持续开展松花湖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保护恢复现有天然湿地,提升松花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水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加大重要水生生物关键生境保护和修复力度。

(十五)焕发辽河碧水新活力。以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巩固辽河流域治理成果。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加快辽河源头水源涵养林和辽河两岸生态缓冲带建设,持续开展生态廊道建设。西辽河持续推进生态补水,提高水资源保障。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加强尾水利用,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完善条子河四平市城区污水管网体系。加强招苏台河畜禽污染防治,推进沿河村屯生活污水资源化处置。到2030年,保障东辽河干流达到Ⅲ类。

(十六)绘就图们江碧水新图景。深入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图们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图们江干流国际界河环境风险管控,有序实施沿岸治理工程,修复图们江密江乡大麻哈鱼自然保护区“三场一通道”。流域支流以嘎呀河、大汪清河、布尔哈通河、珲春河、绥芬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推进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以医药食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和吉林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化工园区等园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绥芬河源头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布尔哈通河、嘎呀河、珲春河水电站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监管。

(十七)筑牢鸭绿江碧水生态屏障。以污染源头管控治理和流域风险防范为重点,构建水生态屏障。鸭绿江干流加强鸭绿江中朝经济合作带及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污染管控,完善沿江乡镇污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应急机制,提升尾矿库应急防控和跨界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推进支流浑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蝲蛄、野鸭等生物多样性保护。

专栏 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工程

1.松花江流域。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新建、吉林市昌邑区鳌龙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东风村)等工程项目。推动工业源污染防治,实施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示范园区管网改造、松原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综合利用、通榆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等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长春市饮马河流域雾开河和双阳河等支流及卡伦湖,白城市镇赉段(西湖),松原市松花江干流右岸水生态修复等系列工程。保障水源安全,实施石头口门水库、创业水库、哈达山水库等系列环境整治工程,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查干湖保护,实施前郭县查干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干湖大安灌区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水质净化等工程。加快推进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2.辽河流域。推动水资源综合利用,实施辽源市中水回用、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再生水资源利用建设等项目;推进辽源市生态流量泄放监管项目。持续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实施辽源市建成区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龙山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等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推进双辽市辽东给水厂水源地、金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3.图们江流域。补齐污染治理短板,实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嘎呀河图们边境经济合作区污水管线建设项目、汪清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安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等工程项目。持续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绿水长廊河道综合治理,烟集河水系综合治理,图们市嘎呀河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

4.鸭绿江流域。加强污染治理,实施通化市污水管网更新改造、白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扩建系列工程、临江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大栗子街道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等系列工程。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施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通化县蝲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实施白山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通化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工程。

六、推动构建贯通治理体系,强化上下游协同联动

(十八)实施流域分区差异化精准管控。优化完善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构建责任分解落地的“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管理体系,划分优先控制单元和一般控制单元,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

(十九)加强跨界水体协同保护。持续推进跨市流域生态补偿,拓展补偿范围,逐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的补偿方式。采取异地抽检、交叉突查等方式,重点针对行政交界断面、工业园区纳污管网及入河排污口等关键点位,开展常态化交叉检查、执法、监测,实施“发现问题—限期溯源—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全链条闭环管理,切实消除交界监管盲区。推进省际流域联防联保,完善跨省界监测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互通和突发水污染事件联动处置,健全跨界断面水质会商、联合巡查、问题移交和整改反馈机制。

七、健全组织实施机制,保障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部门共抓、区域协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各市、县(市、区)明确各部门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协抓共管。

强化科技资金支撑。统筹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加大对水生态保护修复、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持续推进水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提升监管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鼓励公众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讲述吉林省水生态现状、保护成果。通过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水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加强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鼓励公众对污染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开展“市民河长”“水生态保护志愿者”等活动,培育壮大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拓展社会治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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