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竹林经营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2026-9-2 09:24 来源: 咸宁市林业局

近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咸宁市竹林经营碳票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系统规范我市竹林碳汇开发全环节工作,为打通竹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我市竹林面积180万亩,约占全省的80%,竹林的生长周期短、固碳能力突出。针对省级林业碳票制度侧重乔木林地管理、未覆盖竹林经营专项场景的制度空白,市林业局立足本地竹林资源禀赋,在发布《鄂南竹林经营碳票项目方法学(试行)》后,严格对标省级林业碳票开发要求,经调研摸底、多轮打磨、广泛征求意见、完成合规性审查等程序制定形成本办法。

《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一条,构建起覆盖项目申报、核证签发、交易流转、场景应用、融资赋能、监督管理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制度体系。其中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管理原则,界定核心概念,细化林业、生态环境、发改、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监管职责。申请审核环节划定四项准入条件,明确已备案碳汇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支持林权主体多元申报模式,规范“县级初审—市级核查—公示备案”标准化办理流程;签发、交易章节细化碳票登记变更规则,明确交易主体范围与多元交易方式;应用场景覆盖碳配额抵销、碳中和、生态损害替代修复、义务植树履约等领域,配套支持碳票质押贷款、碳汇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办法同步健全监管机制,明确2年有效期及县域统一执行要求,全方位保障竹林碳票规范有序运行。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以紧扣竹林碳票签发目标,依托前期竹林监测成果,加快推进各项配套筹备工作,同时,加大探索林业碳汇的应用,让林业碳汇真正成为我市发展的重要绿色资产。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