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黄冈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湖北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弘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通过湖北省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足额提交其2014年度的配额,成为湖北碳排放交易试点138家企业中首批承担履约责任、完成清缴义务的企业。
6月29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碳排放履约工作的通知》,通知确定了湖北碳排放履约工作截止日延期至2015年7月10日。湖北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进入第一个履约清缴期。
按照文件要求,企业应于7月10日前,依据经审定的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包含
ccer履约的企业还应按照相关要求向省发改委提交书面履约申请。
截至6月30日,已有包括黄冈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湖北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弘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4家企业率先在登记系统内提交足额配额完成履约工作,所清缴配额已逾5,390,13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