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的通知
市商务委:
你委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
市场〔2026〕17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委,共2项,安排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7653.943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六批1215人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908.1612万元。
2.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六批4430人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5745.7818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6年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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