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 年建成 10 大省级示范园区!山西出台专项方案打造资源型地区零碳转型样板

2026-6-25 13:46 来源: 中国环境APP |作者: 高岗栓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提出坚持统筹布局、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原则,立足山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以零碳为核心目标,把零碳园区建设作为助力区域节能降碳、赋能产业绿色转型、推动资源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政策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着力破解高耗能产业深度降碳难题,系统推动园区用能结构清洁化、产业发展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智慧化,构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零碳园区建设路径,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全面构建“以绿制绿”发展新模式。

政策突破:赋予园区“绿色特权”

《建设方案》明确,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由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

用能端,绿电直连“开绿灯”。对纳入建设方案的绿电直连项目,优先列入省级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其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储能列入省级储能项目库,电网接入工程纳入省级电力规划。符合条件的增量配电网项目由国网山西电力做好接入服务,保障绿色电力可靠供应与高效消纳。

资金端,多元渠道“强支撑”。统筹省级基本建设资金给予专项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投向零碳电力供热系统、基础设施、能碳管理平台及低碳化改造等项目建设。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科技攻关计划同步向园区节能降碳技改和科研攻关倾斜。金融机构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提供融资便利,支持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重点任务:锁定“以绿制绿”新模式

《建设方案》提出,推动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支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深化园区企业节能降碳,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强化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园区建筑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交通物流系统,助力园区加强碳能力建设,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等十大重点任务。

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统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推进非化石能源就近消纳,发展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与智能微电网,探索氢电耦合与绿电交易机制。加快新型储能布局,推广电化学、压缩空气、氢能等储能技术,探索风光储氢一体化应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与资源配置效率。

产业体系绿色升级。以零碳园区为载体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集聚,引导高载能产业向资源能源优势地区布局。强化企业节能降碳管理,推进设备更新与工艺升级,扩大绿氢、绿氨及生物质替代,建设零碳或极致能效工厂。同时,加强绿色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规模化应用。

资源循环与基础设施共享。推进集中供能、能源梯级利用与余热回收,提高水与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清洁生产与源头减量。建筑领域实施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标准,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及地热、空气能利用,推广绿色建材与装配式建筑。交通物流领域加快运输工具电动化、清洁化,完善充换电设施,推广集约化运输与智能调度。

碳能力与智慧管理。构建园区能碳管理平台,实现用能监测、预测与调度一体化,提供碳核算、绿电交易与碳资产管理服务。探索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提升系统灵活性与资源配置效率。

管理机制:引入“能进能出”动态考核机制

《建设方案》强调,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完成建设任务后,由各市组织自评,通过后向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申请,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估,通过者正式获评省级零碳园区。

同时,建立跟踪评估与动态淘汰机制。对建设推进滞后、工作落实不力、违反产业政策、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存在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的园区,将约谈、通报园区运营主体及属地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按程序移出建设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一家零碳园区都经得起检验,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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