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对嘉峪关“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城”的要求,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嘉峪关贡献发改力量。
1.鼓励引导企业以“三化”改造为牵引,推动技术装备提升、智能化改造和产品迭代升级。推动钢产业提质升级,推进实施宏宇新材料镀锌1#线设备升级改造及产品结构调整、酒钢宏兴宏翔3#4#焦炉化产系统安全隐患整治及VOCs绿色化治理等重点项目。
2.聚焦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型材料三大领域,大力发展钢、铝为基,钛、钒、碳等为补充的先进材料,推动钛、钒、碳等多元产业联动融合发展。
3.加快推进“十四五”第二批、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
4.会同国网嘉峪关供电公司做好2026年度各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测算发布工作,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
5.加快推进嘉峪关“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建设,探索“新能源+乡村振兴”新模式。
6.持续推进酒钢自备燃煤机组“三改联动”,构建绿色低碳
电力能源体系。
7.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嘉峪关建设打造绿色发展典范的实施方案》,打造绿色发展典范。
8.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9.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实施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科学编制“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10.严控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11.深入开展提质降本降碳行动,实施一批循环经济、污染治理和
节能减排项目。
12.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抓好《嘉峪关市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13.制定印发“十五五”能源发展实施方案、“十五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1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
政策要求,持续健全完善能够充分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标准,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15.落实国家、省级绿色技术创新政策要求,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推动绿色技术研发、转化与推广应用。
16.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两新”等政策资金,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建设。
17.依托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常态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及时归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实现动态更新。
18.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完善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环保诚信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和惩戒。
19.组织开展环境信用领域信用修复培训,引导失信企业主动整改、履行法定义务后申请信用修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1.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22.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持续推进城乡居民散煤清洁替代工作,结合农村清洁能源改造计划,扩大清洁取暖覆盖范围。
23.配合做好建成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散煤用户的清洁能源改造等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
24.协助推进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形成风—光—火—荷—储互补调控机制。
25.鼓励探索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开发利用路径,拓展清洁能源利用场景和消纳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