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提高
电力供应能力、践行“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成效显著、势头强劲。截至2025年12月份,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量占光伏总装机量的44.2%,达5.3亿千瓦。
山东、广东、
江苏、
河南等经济大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领先,有效满足了经济大省电力需求。
据统计,我国农村地区建筑物屋顶面积达270多亿平方米,理论上可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约19亿千瓦,这意味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潜力还很大。当前,电力消纳是制约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的“拦路虎”,制约了分布式光伏可持续发展潜力。破解消纳
难题需系统谋划、分层施策,凝聚政府、企业、电网、用户等多方合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强调有序开发,健全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机制。分布式光伏建设要避免“一哄而上”又“一哄而散”的情况,要严控无序扩张风险,完善分布式光伏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强化项目准入与并网前置评估,从规划、建设、并网到运维实行闭环监管。各地要结合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制定差异化消纳方案,因地制宜设定合理利用率目标,综合考虑配电网承载能力、负荷增长趋势及储能配置水平,科学核定区域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上限。通过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开发容量信息公开和消纳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有序开发、安全高效消纳,避免资源错配与重复建设。
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要统筹常规电源和新能源、集中式新能源与分布式新能源、新能源保障性并网与
市场化安排,合理确定各类电源和调节资源的建设规模、布局和时序,提升电网承载力水平,促进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应接尽接、能并快并。通过大力应用数字化及人工智能技术、充分发挥多元分布式储能作用、增强配电网与微电网的协调互动,提升电力就地平衡能力。
聚焦拓展需求,着力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终端用能电气化,就是在鼓励各行各业、居民生活用电的基础上,提升电力普遍服务与现代电力服务能力。在生产领域,重点推动
钢铁、
有色、
建材、
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电能替代,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在生活领域,重点拓展居民清洁取暖、电动汽车、智能家电等电能替代场景,推广“光伏+农业”“光伏+制茶”等新模式,引导居民在光伏大发时段有序充电,让分布式光伏真正融入生产生活,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