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大保护的前沿阵地宜昌,一场关于如何“算清生态账”的法治变革正在全面铺开。4月28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林业和园林局、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九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适用认购林业
碳汇的意见。这不仅意味着当地“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模式正式告别试点阶段,更标志着该机制实现了全域规范与全链条法治化运行。从2024年签发湖北首张林业碳票,到2025年建立市级协同机制,再到2026年将适用范围从森林资源拓展至大气、水、土壤等全要素,宜昌走出了一条“原地修复→异地修复→碳汇替代修复”的递进路径。新规明确,违法者需自愿认罪认罚且有履行能力方可认购碳汇,且认购后的
减排量不得再次交易,司法与行政的双重监管确保每一克碳都用于弥补生态功能损失,真正让“绿水青山”有了可量化的法治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