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擅自砍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深感愧疚,愿意认购林业
碳汇弥补生态损失,今后一定遵守生态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近日,在湖北利川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冉某、周某、陈某当庭忏悔,自愿签署调解协议,承诺以碳汇认购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这是利川法院办理的首起“碳汇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经查,三人合谋雇佣工人在齐岳山核心区域砍伐林木出售牟利,其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破坏了区域生态平衡。利川法院经审理认为,齐岳山地处武陵腹地、鄂渝咽喉,是八百里清江发源地、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并且,该区域属西南岩溶地带,土层薄、海拔高、气温低,植被生长缓慢,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弱,传统补种方式周期长、成活率低、监管难度大。
为实现生态效益精准补偿,检察机关商请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测算,确定此次林木砍伐造成的碳汇损失达510吨。利川法院充分考量当地生态修复实际,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三被告与公益起诉人达成协议,以认购碳汇的
市场化方式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
目前,三被告人已在恩施州碳汇交易市场完成510吨林业碳汇认购,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利川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恩施州中院与利川法院联合设立清江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在汪营设立清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至今已累计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164件。该院还联动宜昌中院等清江沿线法院,实现全流域生态保护同频共振。同时,强化理论研究,4篇长江大保护相关论文获奖,相关课题入选全省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