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年努力,
电力生产组织方式由计划全面转向
市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在层次架构、功能品类、价格机制、参与主体、治理体系、基础规则等方面基本成型。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基本形成。省内交易保障电力电量基础平衡和供应安全,省间交易服务国家能源战略,跨电网交易增强网间互济互保,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畅通循环。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从2015年的不足0.1万亿千瓦时增长为2025年的约1.6万亿千瓦时。电力交易全品类全覆盖基本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零售市场功能互补、覆盖全国,交易方式涵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煤电上网价格、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合理范围内随行就市。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在市场交易基础上合理保障新能源收益。通过容量电价引导煤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各类主体有序参与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25年底,用户侧全部工商业,发电侧所有煤电、近六成新能源、四成水电和近半数的气电、核电已进入电力市场。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109万家,是2015年的22倍。5000多家售电公司、近50万电力交易员应运而生。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政府部门负责总体设计,监管机构维护市场秩序,交易机构搭建交易平台,市场管理委员会发挥议事协商作用。交易机构实现相对独立,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一地注册、全国共享”基本实现。基础规则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信息披露规则为支撑的“1+6”基础规则体系,为市场规范运行提供统一“度量衡”。
实践证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和市场支撑。切实缓解电力保供压力。依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大范围资源调配与灵活调节功能,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跨区通道最大实际送电达到1.51亿千瓦,较2024年历史最高峰值增加900万千瓦,创造了“十四五”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最好成效,电力市场在高峰时段的价格引导与调节激励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1.35万亿千瓦时,占新能源发电量的60%;其中,绿电绿证市场折算交易电量9780亿千瓦时,超72%的市场化交易新能源获得了额外环境价值收益。保持用能成本总体稳定。在近年全球能源价格波动明显、新能源消纳成本快速增加的背景下,我国通过完善电价机制、推进市场化交易等措施,保障工商业平均电价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有效巩固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构建了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新型生产关系,一批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环境下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36亿千瓦,“十四五”以来直接拉动投资超2000亿元;虚拟电厂最大调
节能力超16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资源超19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