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新成效?下一步有何打算?

2026-1-29 13:19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裴晓菲

生态环境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既是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对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着重要影响。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具体来讲,可以概括为“三个转变”。

一是执法理念从“监管”向“监管+服务”转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涉企检查新要求、新方法,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严防执法“一刀切”。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2025年,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8947件,助力企业安心发展、轻装前行。

二是执法手段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积极探索构建“专业牵引、数据驱动、上下协同、靶向执法”的执法监管新模式,通过应用卫星遥感、红外成像、无人机、无人船等智慧装备手段,综合研判分析排污许可、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用电工况等多源数据,将传感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大力推行无感式、穿透式监管,生态环境领域“天、地、空、水、陆、海”一体化问题发现机制逐步建立,问题发现能力显著增强,执法效率大幅提升。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次数下降近40%,问题发现率却提高10—25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20.4万次非现场执法检查。给大家举个重点业务领域的例子。

比如,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中,我们通过“遥感+AI”等技术手段开展靶向巡查,累计组织地方整改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倾倒点位9182个,清理各类固废1.96亿吨。我们还积极开展大数据网上巡查,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精准捕捉涉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转运、处置等相关“黑话”“暗语”式信息,并结合卫星遥感和大模型锁定线索具体位置。2025年,累计识别各类问题线索342条,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立案75起。

三是执法方式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会战”转变。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安部、最高检举办行刑衔接培训班,联合最高法举办环境执法与司法培训班,打通行政执法“最前一公里”和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联合最高检、最高法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监管的意见》,加强重型货车生产、所有、使用、服务等全链条管理。联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的通知》,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响应高效的执法协作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科技手段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推进执法模式迭代升级,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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