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初步拟定2020后目标:2030年排放将下降25.4%

2015-5-30 14:18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GHG减排目标(草案)概要

1、日本GHG排放量概况

从环境省获悉,2013年度日本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14.08亿吨,仅次于排放量最高的2007年(图1)。这归结于是东日本大地震以来用于火力发电的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剧增。同时,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领域(HFCs)的氟氢化碳排放的增加,也是导致GHG排放量剧增的要因之一。

2013年度的实际排放相比2010年增加了10.8%,在COP19(华沙会议)上,基于坎昆协议日本公布了2020年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暂定目标:较2005年削减3.8%)。

从温室气体排放源来看,能源消耗CO2排放量占到总排放量的90%(表1:各领域碳排放量),工业领域比1990年减少排放15%,交通领域增加9%,居民生活领域增加53%,事务性工作领域增加了108%,其中,民生领域的排放量增加显著。因此,应重视发电领域的低碳化、促进民生·交通领域的节能改造,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约定草案记录事项

提交给UNFCCC的草案中,将包括以下内容:

① 基准年

以2013年为中心,同时登记2013年和2005年

② 目标年

2030年(实施期间:2021年4月1日~2031年3月31日)

③ 行业覆盖范围、气体范围、覆盖率

【行业覆盖范围】所有领域(能源(燃料燃烧(能源产业、制造业、运输、业务、家庭、农林水产业、其他)燃料的泄露、二氧化碳的运输及滞留)、工业过程及制品利用、农业、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废弃物)

【对象气体】CO2、CH4、N2O、HFCS、PFCS、SF6及NF3

【覆盖率】100%

④ 计划进程

在国内商讨约定草案制定的过程记录(详情省略)

⑤ 前提条件、方法论

GHG排放量测算方法记录(详情省略)

⑥ 其他决议事项

3、削减目标(草案)

本次约定草案的GHG削减目标为,到2030年GHG的排放总量比2013年削减26%,其特点是,该减排目标仅局限于本国在温室气体方面做的努力,如能源消耗减少以及碳汇措施等。不包含京都议定书设定的日本在国外的GHG减排量。

(1)能源消耗CO2排放量

4月28日,举行的综合资源能源调查会长期能源供需预测小委员会提出,能源消耗CO2减排目标(草案)已被采用。具体内容为:到2030年能源消耗CO2排放量比2013年减少25%,能源消耗CO2排放量占国内GHG排放总量的90%,占日本全国温室气体减排总量的21.9%。

(2)其他温室气体排放量

① 非能源类CO2排放

非能源类CO2排放比2013年下降6.7%(比2005年下降17%)(约7080万t-CO2)。

② 甲烷

甲烷排放比2013年下降12.3%(比2005年下降18.8%)(约360万t-CO2)。

③ N2O

N2O排放比2013年下降6.1%(比2005年下降17.4%)(约2110万t-CO2)。

④ HFC等4种气体

HFC等4种气体(HFCS、PFCS、SF6、NF3 )排放目标:比2013年下降25.1%(比2005年增长4.5%)(约2890万t-CO2)

(3)国内碳汇

确保碳汇吸收量目标:碳汇活动3700万t- CO2(相当于2013年排放总量的2.6%(2005年排放总量的2.6%)(其中,森林碳汇2780万t-CO2(相当于2013年度总排放量的2.0%(相当于2005年排放总量的2.0%),农地土壤固碳及城市绿化910万t- CO2(相当于2013年排放总量的0.6%)(相当于2005年总排放量的0.7%))))。

森林碳汇吸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继续运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方法学,本次吸收总量的推算也运用此计算方法。

(4)JCM及其他国际贡献

关于两国间碳信用额度制度(JCM),不纳入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用以量化日本获得的二氧化碳减排·吸收量。

日本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推广减排技术、产品、系统、服务、社会资本等的普及及实施政策,量化我国已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 吸收量的同时,为达成本国减排目标,构建并实施JCM。另外,除去民间事业贡献,预测每年的预算范围内推行的日本政府事业到2030年可实现累计5000万-1亿t-的CO2减排量。作为国际贡献,JCM可量化政府机关及产业结构的减排潜力,积极推进对发展中国家减排技术的开发及普及、人才培养等国际贡献。

3GHG减排目标评价(暂定)

本次约定草案纲要)中提到,经测算,占日本GHG排放量90%的能源类CO2排放比2013年减少25%(2013年度GHG排放总量相对减少21.9%),重点是整合能源政策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具体的减排措施,重要考虑以下两点:

① 引入零排放的核能、可再生能源,制定可实现目标

本次长期能源供求预测(草案)中显示,日本总发电量10650亿KWh,其中,可再生能源占比22~24%、核能为20~22%。近几年,日本大量推进太阳能发电项目,一方面与之配套的FIT补贴制度使国民负担扩大,另一方面,太阳能发电为不稳定的电源,导致继续扩大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扩大可再生能源规模方面要增加稳定电源的使用量,即 “尽可能的扩大地热能、水力、生物质能的使用”,同时,有必要重新启动不可或缺的核能发电。这两者与制度委员会的安全基准相结合确保并积极推进目标达成、为CO2减排目标做贡献。

② 石油危机程度的节能

高效推进全社会节能,有效保障节能安全,寄于供求部门完成对上述可再生能源及核能等既定目标,应对气候变暖势在必行。据预测草案了解,彻底实施节能对策后的能源消耗预测,能源最终消耗3亿2600万KL(原油换算),与不采取措施的情况对比,减少13%的能源消耗。因此石油危机后大幅度的能源效率改进也备受期待。

众所周知,特别是2000年以来进口能源价格远远高于1990年水平。实际的以日元为基准的进口CIF价格,2010年原油价格高于1990年的2倍,LNG也接近于同期价格的2倍。并且,1990-2010期间,能源消耗转化率改善提高了10%(参照图2)。本次预测,通过降低供给侧电力成本为基础的节能目标,特别要斟酌价格效果,实现等同于2012年至2030年石油危机35%的效率改善,不得不说是一次挑战。

上述提到最大限度预测供需侧的应对对策,对于实现该目标的政策措施的可行性(达成GHG减排目标的可行性)及成本效率分析还有待验证。

本次约定草案纲要(草案)公布的GHG目标是东日本大地震灾后,2014年4月内阁会议决定,以修正能源基本计划的讨论结果为宗旨(3E+S同时推进)策划制定的,之后将关注国际合作,公布制定长期的能源供给基本方针,并表示“向世界展示领先于欧美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效果”。

实际上,截止到3月底,UNFCCC公布了欧盟和美国减排目标(表5),但并未提及达成目标的基准年及目标年、目标达成的可能性及资金负担等、以及目标水平的客观评价。如:2025年美国的目标是致力于向发电部门引入清洁能源计划,此项措施并未完成减排26~28%的目标,其他政策措施下的减排效果也并不明确。欧盟成员国间可再生能源目标和节能目标意见不同,达成目标的方式方法可能将成为今后研讨的课题。日本本次提出的GHG减排目标,以可实现为原则,基于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设定减排目标,因各国的解决方案未必客观评价,向国内外展示有说服力的分析内容是尤为重要的。

COP21被认为是将以各方意见达成一致为目标,不包含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各国减排目标,以各国最大限度可能实现的减排目标为基础,并公布具体内容。通过持续的评价过程提高其框架的实效性。旨加强国际合作。本次约定草案纲要设定了GHG目标基准年及目标年,如:合理考虑日本构筑新能源构成的起始年份。欧盟、亦或是美国,适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对策。对今后约定草案目标水平的评价应当不仅仅是着眼于披露减排数字,重要的是基于各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公平性、可行性目标为前提,分析当下热点课题。如:面向国内外提出:比较每个领域的效率、对策资金等,研讨客观评价指标及方法,产生实际效力。单位能源消耗/GHG排放等、亦或是政策资金等这些客观指标进行剖析,继续推进并获得理解。总之,本次提出的约定草案纲要(草案)GHG目标,将基于上述视角,继续评价各国各地区的实情及今后的政策措施,并在国内外广泛推进开展其分析结果,以得到国际社会的正面评价。

文章来源:日本エネルギー経済研究所
翻译:Carbonw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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