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迎 “顶层设计”!明确配额总量、扩围交易主体,中长期路线图筑牢 “双碳” 制度基石

2026-1-6 14:33 来源: 环境经济 |作者: 陈婉

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以来,已运行四年。这四年间,全国碳市场成绩斐然,成功构建起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在全国碳市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既面临新的挑战,也迎来诸多机遇。为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并为全国碳市场的中长期发展描绘更加明确的蓝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首份中央层面的碳市场顶层设计文件,《意见》首次为全国碳市场的中长期发展清晰描绘了“时间表”“路线图”及“任务书”,为全国碳市场的未来走向提供了明确指引。

围绕这份《意见》以及全国碳市场未来中长期发展的核心命题,《环境经济》专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碳中和研究中心低碳政策研究室主任宋晓晖,深入探寻全国碳市场的发展“密码”。

《环境经济》:全国碳市场正式运行已满四年,我国成功构建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实现对全国6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监管。当前,我国制定《意见》的核心考量因素有哪些?

宋晓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碳价信号优化资源配置,以成本效益最优的方式达成碳减排目标,这是一项关键的环境经济政策,也是我国落实“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均表明,设计精良的碳市场尽管比其他气候政策更为复杂,但却是更为可靠且有效的工具,将在实现净零目标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相互促进、差异化发展,共同构建起多层次的碳市场体系,将合力推动“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

在我看来,出台《意见》的核心出发点在于明确勾勒全国碳市场在“双碳”工作中的定位、作用及其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基于“双碳”路径和工作进程,该文件指明了碳市场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方向、建设目标、标志性成效。尤其是,要围绕如何认识、破题和推动实现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明确在一些制度的关键环节应设定哪些定量化目标指标、实施哪些具体任务举措,以及如何优化政策设计,为碳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行动指南。

在制度定位上,要把全国碳市场摆在落实“双碳”目标的突出位置,明确其作为关键制度支撑的重要作用。同时,随着“双碳”工作的持续深化,需要逐步增强碳市场在落实国家碳排放双控中的主体功能。

在分阶段建设目标上,当前阶段及未来两三年内,“扩围”成为高频关键词,旨在推动市场实现规模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市场机制在落实重点行业减排目标中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提升环境治理的有效性。2027年—2030年,工作重点是通过形成分配范围广泛、目标约束有力、价格信号合理、减排激励有效的碳配额分配管理体系,力求将全国碳市场打造成为全国温室气体减排的主渠道。《意见》相应提出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碳市场建设阶段性目标。这两个阶段性目标,不仅与国家温室气体阶段性控制的需要高度契合,也充分体现了碳市场建设的定位及其发展规律,为全国碳市场的稳步前行锚定了方向。

《环境经济》: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是《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在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设定配额总量以及提高有偿分配比例等方面的具体规划和实施路径?

宋晓晖:配额分配制度是碳市场的核心机制。从强度控制、免费分配,向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全面转型,是基于科学、合理、公平的配额分配原则,落实“双碳”目标、服务碳排放双控的必然选择。应当紧密围绕“双碳”目标和实施路径,在国家碳排放总量管理的整体框架下,一体化统筹制定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免费配额分配方法、有偿配额分配比例等配额分配制度的核心环节。

碳市场的总量目标是影响价格发现机制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设定碳市场配额总量上限,并逐步收紧配额总量,结合初始配额拍卖等市场调控机制,可有效提升碳排放资源的稀缺性,增强对企业碳减排的激励与约束力,进一步发挥碳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碳市场的配额总量控制目标应以“双碳”目标下的国家碳排放总量控制路径为基本遵循,统筹纳管行业的减排责任分担、边际减排成本、产业政策、企业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科学设定各行业免费配额的分配方法。

引入拍卖机制并逐步扩大拍卖比例,是完善总量控制下碳市场的必要调控手段,也是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提升市场流动性的关键途径。它仿佛为碳市场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使其更具活力。通过在配额总量中设定一定比例的预留配额量,并结合拍卖机制,一方面可以满足新增企业的排放配额需求,另一方面在必要时能够应对市场配额的流动性短缺或过剩问题,从而有效发挥调节市场供需的“蓄水池”作用,确保碳市场始终保持在一个稳定、健康的运行状态。

《环境经济》:丰富交易产品和扩展交易主体是提升碳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在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以及引入金融机构和其他非履约主体方面,目前有哪些初步的规划和考虑?

宋晓晖:碳金融产品涵盖多种类型,包括碳市场融资工具(如碳抵质押、碳回购等)、碳市场交易工具(如碳远期、碳期货等)、碳市场支持工具(如碳保险等)。这些不同类型的碳金融产品,各有其独特的功能与价值,共同构成了一个丰富多元的碳金融产品体系。

碳金融在碳市场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够为碳市场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让碳市场的交易更加活跃、资金流转更加顺畅。同时,碳金融还有助于发现合理碳价格信号,指引着企业和投资者在碳市场中的行动方向。然而,发展碳金融不能一蹴而就,它对法律制度、监管与风控能力以及市场诚信环境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从市场成熟度和发展需要来看,目前全国碳市场仍处于建设初期,需要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夯实现货市场的基础之上,为未来的发展筑牢根基。在目标定位上,我们要审慎把握碳金融发展的节奏和力度,以提供更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支持力度为核心目标。在发展路径上,我们可以率先从融资类市场工具入手,因为这类工具能够帮助企业盘活碳资产,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为企业参与碳市场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同时,当现货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后,逐步引入风险相对可控的支持工具,以提升交易透明度和市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碳市场基础设施。

未来,待现货市场交易量稳定、价格发现机制成熟后,我们应适时推进碳市场交易工具的发展。碳远期、碳期货等交易工具的引入,能够通过期货价格引导现货定价,进一步提升市场效率,让碳市场的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基于碳金融工具和产品的需要,引入相应的非履约主体也将成为必然趋势。例如,可以率先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让企业能够将碳资产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和减排项目的实施。同时,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这些金融机构的加入,将为碳市场带来更多的资金和活力,促进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环境经济》:如何在强化市场交易监管的同时,确保碳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及操纵行为?能否详细阐述具体的监管措施及风险预警机制?

宋晓晖:在全国碳市场蓬勃发展的进程中,强化市场交易监管,是确保碳市场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及操纵行为的关键所在,对于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给全国碳市场筑牢坚实的“安全屏障”,针对其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市场风险,我们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识别、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这一机制就像是为碳市场配备的全方位“智能防护盾”,从多个维度守护着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机制;严格防范市场操纵风险和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同时,动态掌握企业经营和履约情况,防范恶意卖空产生的价格风险和履约风险,切实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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