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在
四川省成都市,组织召开《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片区征求意见交流研讨会。中南、西南湖北、
广西、
海南、重庆、四川、
云南、
西藏等八省(区)、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气候司李高副司长主持会议并就《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立法工作背景及主要进程、后续推进计划进行了专门说明,各省区代表在分别提交书面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与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四川大学、中国质量
认证中心、四川省联合交易所等相关机构代表继续就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立法地位、文本框架结构、重点章节、条款内容等进行了现场交流,《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主要组织起草单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专家及与会的气候司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回应说明,最后,李高副司长从我国现阶段已发布的相关法律及条款状况、《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定位及目标,配套
法规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的总体考虑等方面作了总结性表态。
我委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