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的通知

2025-10-23 09:10 来源: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的通知

各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0号)以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333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包括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或园区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认真开展自评价,确保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本次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具体要求

(一)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1.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有意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完成申报表填报及自评价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有关佐证材料。申报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园区),原则上应为已发布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或通过2025年度省级评审的企业(园区),且不低于本地区已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水平。

2.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企业(园区)对照最新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二)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有意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园区),应按照国家最新要求进行自评价(国家最新要求需登录管理平台查看,并提供相关指标的计算过程以及对应的支撑材料),按要求编写评价报告(附件1、2),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扫描版以及专用信用报告(可通过天府蓉易办平台下载打印)一并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国际广场A座1039外工位)。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或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分别填报附件3、4,并盖章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国际广场A座1039外工位)。

(二)针对本次新申报的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要确保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将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

(三)本年度新申报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附件5)。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附件:1.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模板)

2.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模板)

3.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4.2025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5.重点行业清单

(联系人:张老师,028-87359465,13438196716)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10月22日

重点行业清单

一、钢铁行业

长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

二、石化化工行业

石油化工一体化,精对苯二甲酸,煤制烯烃,烧碱,纯碱,电石,黄磷,尿素,磷铵,钛白粉,聚氯乙烯,轮胎,涂料。

三、有色行业

铜冶炼,锌冶炼,铅冶炼,电解铝,工业硅,氧化铝。

四、建材行业

水泥、平板玻璃及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

五、机械行业

汽车整车,船舶,铸造,锅炉,内燃机及其零部件,压缩机,电机,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装备。

六、轻工行业

造纸,家用电器,日用陶瓷,皮革,制糖。

七、纺织行业

印染,化学纤维,棉纺织,色纺纱。

八、电子行业

光伏、锂离子电池,计算机,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显示器件,移动通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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