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在江门中华白海豚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公开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江门法院落实环资案件 “三合一” 审理模式、服务 “双碳” 目标的实践缩影。
近年来,江门法院围绕生态环境司法与 “双碳” 目标协同治理展开系列探索:在管辖机制上,2023 年 11 月启动改革,由新会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环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江门中院组建专门合议庭审理上诉及本院管辖一审案件,同时组建含 5 名环资专业人民陪审员的 “绿色无袍法官” 队伍,今年上半年参审 11 人次,推动裁判标准统一、降低当事人诉累;在区域协同上,通过跨区域修复与机制共建破解生态保护
难题,如审理珠海淇澳 — 担杆岛野生植物盗窃案时,建议被告人以种植红树林异地修复,联合珠海斗门法院签订水道生态保护协作协议,向保护区发出司法建议完善巡查与监控;在 “双碳” 服务上,2024 年 6 月在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设环境资源保护法官工作室,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等功能于一体,今年世界海洋日在中华白海豚保护区设巡回审判站探索海洋 “蓝碳” 修复机制,2025 年 5 月联合江门 “双碳” 实验室成立协同中心,上半年获 3 次专家咨询支持,还依托 “林长 + 警长 + 检察长 + 法院院长” 机制凝聚多方合力。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肖少杨表示,江门法院将持续以法治之力助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环境司法服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