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浙经信绿色〔2024〕10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浙经信绿色便函〔2025〕58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各地组织申报推荐,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5年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16日。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0571-87058126;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333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