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
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我国
碳市场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启动以来,已平稳进入第三个履约周期,成为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
政策工具。此次《意见》的发布,进一步强化了我国碳市场机制的顶层设计,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有力推动了
电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守正创新,延续完善碳政策
一是优化配额管理机制。做好配额管理是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的基础,也是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前提。现行配额分配采用基于
碳排放强度的基准法,配额分配盈亏基本平衡,在碳市场建设初期确保了市场平稳运行。随着我国2030年碳达峰承诺临近,经济社会将逐步迈入深度
减排阶段。《意见》明确“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促进全社会减排目标更加清晰、可量化,促成更强的减排压力,推动碳价更加贴近全社会综合减排成本,推进企业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清洁降碳措施。中国华电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装机结构,加快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沙戈荒大基地等风光电“基地式、规模化”发展,不断探索煤电低碳化发展,着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二是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不仅直接关系着碳市场的有效性,也是电力企业实现绿色转型的“度量衡”。《意见》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作出系统性部署,提出“探索开展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这将推动数据管理工作进入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的新阶段。从技术层面来讲,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将降低数据监管成本和风险。从监管体系来讲,《意见》还指出“对碳排放报告持续保持高质量的重点排放单位可结合实际简化核查”。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经过多个履约周期的数据核查实践,已建立起较为良好规范的数据管理机制。通过这种以信用换效率的机制创新,可有效引导电力企业将数据质量内化为核心竞争力,整体上既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也降低了政府监管成本。中国华电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探索碳排放监测自动化改造,建立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和范本,碳排放核算数据准确率超过99%。
三是推动自愿减排市场协同发展。《意见》指出“建立科学完备的
方法学体系,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为自愿减排市场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指引。当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公布了海上风力发电、光热发电两个可再生能源领域方法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支持煤电清洁降碳改造。针对碳捕集、生物质发电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加快方法学开发,为电力企业
碳减排开辟了新路径。从产业链协同来看,《意见》倡导全社会在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将推动产业链构建绿色联动,使单个企业的减排行动升级为系统性的生态价值创造。中国华电参与编制的海上风电
ccer方法学成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后首批发布的方法学之一,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二、稳中求进,提升市场活跃度
一是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意见》指出“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今年,全国碳市场实施第一轮扩围,现已覆盖电力、
钢铁、
水泥、电解铝等高排放行业。未来,碳市场的参与主体将更加多元,市场减排潜力将传导至各工业领域。行业扩围将推动全社会电气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以电力行业的绿色转型,进一步促进工业生产企业和消费侧全面绿色转型,进而推动全社会各行业低成本减排。除此之外,多行业主体的加入将显著提升碳市场流动性,推动形成更连续、更具参考价值的碳价,促进碳市场与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协同增效,推动企业统筹优化能源消费与碳减排管理。
二是丰富交易品种和主体。《意见》明确要探索
碳金融产品创新,引入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碳市场活力。在交易主体扩容方面,将“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金融服务机构的介入可提供专业化碳资产服务,如碳资产质押、碳回购等,为控排企业的
节能减排提供更加有力的融资渠道;个人投资者则通过减排机制参与自愿减排市场交易,形成“全民减排”的社会氛围。通过丰富交易品种、扩充交易主体,强化碳市场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投资功能,为电力企业低碳转型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支持。
三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应对气候变化已成全球共识,碳市场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机制。《意见》指出“提高核证自愿减排量国际认可度,积极服务企业国际履约和产品
碳中和”。当前全球尚未形成统一的碳定价机制,近年来,中国华电高质量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全球绿色能源合作,在印尼、越南、柬埔寨等地深耕绿色能源项目,推动
碳管理经验“走出去”,未来将加强与国际碳市场的对话,积极参与国际
碳信用标准制定,努力推动技术、标准获得国际认可,实现市场开放与产业升级的双重目标。
三、聚势谋远,绿色低碳启新程
《意见》的出台,将推动我国碳市场迈入机制深化的新阶段。电力企业作为碳市场的参与主体,可从以下方面深化参与:一是推动技术升级与管理优化。加速开展碳监测、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应用,提升数据时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碳资产运营与减排技术创新。主动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利用
碳配额质押融资、碳回购等模式降低交易履约成本,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方法学制定,为绿色能源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强化产业链协同与国际合作。联合上下游构建绿色供应链,通过绿电采购、绿证交易降低全链条
碳足迹。加大碳足迹领域研究,积极应对国际碳关税规则,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此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中国作为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重要贡献者的积极实践。以实践回应全球气候治理的复杂挑战,既展现了我国在平衡发展需求与减排责任中的创新智慧,也为全球碳中和目标贡献可复制的制度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