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均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作出明确要求。
氧化亚氮是全球第三大温室气体,是重要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其增温潜势约为二氧化碳的300倍,化学性质较为稳定,大气寿命在百年以上。根据最新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数据,2021年我国氧化亚氮排放总量为210.2万吨,约占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4.3%,其中工业生产过程58.0万吨,占27.6%。
我国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主要来自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的生产过程,己二酸行业是工业氧化亚氮最主要的排放源。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相对集中、行业聚集程度较高,同时排放处理的技术路线较为成熟,因此率先在工业领域开展氧化亚氮控排工作具有较高可行性。
编制并发布《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