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2025-8-19 13:48 来源: 新华网

  8月11日,重庆市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的《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因区域而异:主城都市区 22 个区县不低于 20%,其余区县不低于 40%,超比例发电量原则上由投资主体自行通过市场化方式消纳。这一差异化比例规定,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电力消纳与收益,是市场主体普遍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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