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部署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和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5-8-7 11:05 来源: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部署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和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工信绿发函〔2025〕41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机构: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223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04号)的部署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监察和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安排

我省有199家企业列入本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见附件1)。其中,重点行业领域能效专项监察198家单位:钢铁14家,炼化26家,合成氨13家,水泥91家,电解铝11家,炭素6家,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3家,轮胎2家,造纸1家,钛白粉1家,食品1家,石膏1家,烧碱1家,平板玻璃1家,煤制甲醇1家,建筑陶瓷1家,化工1家,化肥1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1家,数据中心21家;2024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家单位:造纸1家。请各市于10月31日前向省工信厅报送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和年度总结报告,监察结果按照监察情况汇总表(附件4)填报,无法细分行业的选择通用行业表格填报。

二、国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安排

本年度,我省(不含青岛市)有6市的10家企业列入国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见附件2),其中,碳排放核算服务1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9家。请中标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诊断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其他未列入国家任务清单的10市结合实际诊断需求,自行组织诊断服务机构开展相应节能降碳诊断工作,确保工业节能降碳诊断工作在全省16市全覆盖。

请各市于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总结报告(附件5),报告内容涵盖诊断数量、完成质量、诊断情况、企业反馈等方面。

参与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做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各市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制定本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依据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手册,科学安排、规范组织开展现场监察,确保按时完成节能监察任务。

(二)借助技术服务支撑推动任务落实。省工信厅将安排节能监察技术服务支撑机构提供技术人员支持,共同推动任务有效落实,请各市汇总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专家、资金需求,填写工业节能监察专家资金需求表(附件3),于8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规范工业节能监察程序措施。在工业节能监察过程中,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根据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已全部列入《山东省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请各市关注“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监察任务下派情况,完善监察计划(节能监察时间确定后,提前与绿色发展推进处联系对接,方便及时协调和派出专家),规范执行监察程序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有力有效做好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各市要大力抓好工业节能降碳服务诊断工作,发挥好工业节能降碳服务对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动设备更新升级、促进工业节能降碳的重要作用,组织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高质量完成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扩大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内容和范围,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企业碳排放核算,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体系过渡打好基础。

联系人:宋增凯,常睿

联系方式:0531-51782885,51782678

邮箱:sgxtls@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6日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