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生态流量?
如何保障生态流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制定相关法律
法规。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生态流量管理经验,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明确河流生态流量的法律地位,对生态流量概念、计算方法等出台相关的技术指南与标准,将生态流量保障纳入法制轨道。
二是继续推动水电开发中的生态流量管理。已有水电工程要制定生态调度方案,明确泄放过程。新建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制定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运行调度方案,并将其纳入工程总体运行调度。泄放措施运
行情况要作为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三是推动流域层面生态流量调度。在流域水量调度中,应充分考虑生态需水要求,编制水量调度方案时应留足生态需水量。在具体调度过程中,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四是强化生态流量调度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要求,将生态流量纳入水资源调度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严格服从,区域水资源调度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切实保障生态流量。
五是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考虑到生态流量评估结果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验证的
问题,需要在生态流量调度中实施动态调整。首先接受“暂时不能获得可靠的生态流量评估结果”这一事实,根据目前的专家、技术、数据、时间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当期尽可能合理的生态流量方案。供水资源管理部门执行,同时明确所缺的数据和所要开展的研究工作。然后,在生态流量方案实施的过程中继续开展数据监测与研究工作,并监测生物群落的响应。根据新获取的数据和研究成果,以及生物群落的响应来对原方案不断进行调整。随着这一过程的循环往复,逐渐减小生态流量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直至生态系统达到健康状态。
原标题:生态流量如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