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同太平洋岛国海事领域务实合作的倡议》于近日发布

2025-6-19 09:4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5年5月28日至29日,第三次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会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中方梳理了落实第三次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会共识举措清单。其中,在海事合作方面,发布了《中国加强同太平洋岛国海事领域务实合作的倡议》,全文如下: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

1.忆及2018年中国与建交太平洋岛国建立的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及2021年建立的中国—太平洋岛国外长会晤机制;

2.进一步忆及中方同11个建交太平洋岛国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以及在应急储备、气候变化、减贫发展等多个领域成立运行的合作平台;

3.赞赏中国与建交太平洋岛国多年来在坚持推动“南南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作出的努力;

4.认识到海事治理与航运发展对太平洋岛国和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

5.重申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始终尊重国际海事公约法规体系框架;

6.支持通过加强海事领域合作,共同维护国际运输通道安全,保障全球物流供应链韧性;

7.基于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提升船舶安全水平、提高船员能力、保护海洋环境、开展海事官员培训等领域取得的务实成果;

8.充分意识到深化中国同太平洋岛国在海事领域全方位务实合作对维护区域航运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保障船员权益的重要作用,以及支持《蓝色太平洋2050战略》实施、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意义;

提出如下愿景和倡议:

1.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维护以国际海事组织等为基础的全球航运业框架。

2.中方愿同太平洋岛国在海上安全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面加强合作,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响应国际海事组织特别关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和最不发达国家(LDCs)需求的战略规划。

3.聚焦海上交通管理、海上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中方将深化同太平洋岛国的信息、经验和最佳实践分享,推动区域内渡运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危险品监管机制优化、搜救应急能力提升及船舶安全检查标准对接,为强化区域海上安全治理提供必要支持。

4.中方将坚持履行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各项国际公约和规则,在防止和减轻船舶污染方面加强与太平洋岛国合作,协同构建防污染应急体系,助力维护太平洋环境清洁和可持续。

5.在国际海事组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和《净零框架》下,中方将依托在航运减排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实践经验,加强新能源和新技术应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人员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技术合作,助力太平洋区域航运减排措施的系统化实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6.中方将开展面向太平洋岛国的船员教育培训,促进岛国提升船员培训质量,协助岛国建立符合STCW等国际标准的船员全职业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探索推动双边海员证书互认,提升岛国船员国际竞争力。

7.应对智能航运与无人技术的革新浪潮,中方将重点推进海上自主船舶研发、海运“单一窗口”优化、电子证书、人工智能应用与航运领域的融合创新,支持太平洋岛国海事管理模式和执法装备现代化。

8.在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履约审核框架下,中方支持太平洋岛国建立完善履约技术标准和法制体系,每年在中国开展至少一期岛国海事官员培训班,深化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的联合研究,提升双方在全球海事治理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维护亚太地区航运整体利益。

9.中方将推动与太平洋岛国间建立海事定期磋商机制,通过签订双边、多边海事合作文件,探索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的区域海事治理新模式。

10.中方将推动建设“中国—太平洋岛国海事发展与技术合作中心”,搭建实体化运行平台开展技术合作、学习培训、人员交流,为中国—太平洋岛国海事互联互通、亚太区域航运健康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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