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检察机关探索司法蓝碳修复机制,推动海洋生态修复。6月6日,嵊泗县检察院与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厚壳贻贝司法蓝碳认购协议,以5万元认购500吨厚壳贻贝惰性有机
碳汇量。这是浙江省首笔厚壳贻贝碳汇项目认购,也是嵊泗贻贝碳汇资源首次实现
市场化变现。舟山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时,创新打造蓝碳赔偿机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认购蓝碳生态产品,实现“以碳代偿”的替代性修复。此外,嵊泗县检察院与多部门签署《嵊泗贻贝蓝
碳交易协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各单位在碳汇测算监管、交易平台对接等环节的具体职责,推动蓝碳交易与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