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5年本市碳
排放权交易工作安排,我局分两批开展2025年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排放抽查工作,现就第一批170家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抽查单位和抽查机构名单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了8家机构作为抽查机构开展抽查工作。请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按要求提前整理文件资料。抽查单位和抽查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本市碳
市场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5〕4号)要求开展。
纳入全国
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40号)要求开展;其他行业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332号)要求开展。
三、时间安排
本市碳市场重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应于6月30日前完成。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应于6月25日前完成,
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以及其他行业核查工作应于7月25日前完成。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第一批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徐天金;联系电话:55522460)
附件
备注:第一至七组抽查单位为纳入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第八组抽查单位中,2家水泥企业和14家火力发电企业为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其余4家为全国碳市场重点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