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
湖北省勇担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历史使命,大力实施美丽湖北战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地处湖北西南部,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湖北乃至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全州统筹做好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建设更高水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美丽中国、美丽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以更高站位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恩施州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自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绿色是恩施的底色。恩施州始终把“两山”理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立足大生态、构建大
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动融入湖北“支点建设”发展大局,高位部署、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奋力打造“两区两地一枢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硒产业高地、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武陵山区重要枢纽)”。
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恩施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双主任,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审议生态环保议题,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州直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工作专题询问。落实落细“三管三必须”责任,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实行生态环境状况专题报告制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5年获湖北省考核优秀等次。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制定美丽恩施建设行动方案,编制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构建形成美丽恩施建设“1+N”实施体系。建立联席会商、工作交办、调研督导、效果运用等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全州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八县(市)全覆盖。
坚持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恩施州坚持保护优先、防治并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战略引领作用,制定州、县战略规划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林业发展、水域空间等专项规划,构建形成“1+8+21”规划体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21处,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41%,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地质公园入选世界地质公园。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州生态质量综合评价指数稳定保持Ⅰ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累计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390个,淘汰生物质小锅炉280余台、老旧机动车4.35万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州城恩施市的空气质量连续6年居湖北省国考城市第一位。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市政污水管网和工业园区水污染
问题排查整治,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89座、工业污水处理设施4座,全州水环境质量居湖北省第二位。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全州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8年保持下降。
持续强化生态修复。坚持以修复长江、清江生态环境为重点,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扛牢“源头责任”,筑牢生态屏障。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累计整治长江、清江及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791个,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长江、清江出恩施州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修复历史遗留矿山2.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14平方公里,实施湿地保护修复949.5亩。扎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真碰硬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以更高质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恩施州强化“生态本身就是经济”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坚决防止“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进企业
节能降碳改造,全州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以上,单位GDP能耗较“十三五”期末下降7.9%。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2024年全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同比增长33.2%;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达453家,同比增长30.5%,产业“含新量”持续提升。
着力培育壮大生态产业。充分彰显土苗风情、富硒资源、优质茶叶、凉爽气候、绿色生态五大优势,大力发展富硒、生态旅游康养、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等绿色新兴产业。2024年,全州富硒产业综合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居全国硒产业发展地市首位;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48亿元;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达528万千瓦,生物医药产业综合产值达295亿元,资源优势加快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争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成全州GEP核算,生态价值达7525亿元。积极推进
碳汇价值转化和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湖北省及恩施州首批“鄂西林碳”森林碳票发行,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交易在巴东县落地,鹤峰县发放全州首笔GEP绿色金融贷款,有效推动“绿水青山”加快转化为“金山银山”。
坚持以更高起点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
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恩施州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探索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河湖建设路径,打造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恩施。
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城市。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全州新能源
公交车占比达97.2%,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八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9%。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施州古城活态更新项目入选2025年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宣恩县城成为湖北省首家以县城为核心支撑的国家4A级景区,恩施州城入选全国十大魅力打卡之城。
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43%,寄递物流网点覆盖率达100%。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县级统筹,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重点村全覆盖。推进“厕污垃”协同治理,累计改厕72.37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3.6%,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2.19%。成功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州,累计建成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0个、省级及以上生态村782个。
建设自然和谐美丽山川河湖。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72.22万亩,新建彩色森林6.58万亩,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8.75%,蓄积量达1.53亿立方米。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州、县、乡、村四级河长和州、县、乡、企业四级库长体系,全州2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清江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清江、酉水河、唐崖河成功入选湖北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