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期渐近,CCER交易趋势明显

2015-4-30 23:27 来源: 中创碳投 |作者: 林宇威

“履约期渐近,CCER交易趋势明显”


中国碳市场包括两大部分,其一为七个试点的配额交易市场,其二则为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交易市场。随着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开始进行CCER的签发以及国家登记注册系统在2015年初顺利上线,七家备案交易所开展CCER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2015年3月9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完成了全国首单CCER交易;根据各交易所公开披露的信息,截止4月30日将近两个月时间,共有广东、北京、天津、上海、深圳五个交易所开展了CCER交易。各交易所通过各种渠道披露的交易信息如下表所示。

表1 2015年3-4月CCER交易披露信息汇总(截止2015年4月29日)


可以看出,从3月份到4月中旬仅有个别交易所有零星交易,4月底以来,CCER交易开始频繁出现。初期CCER交易的主要参与者是以碳资产开发、交易为目标的专业CCER交易商,例如上海宝碳、中碳未来等。这些机构根据早期签订的购买合同从项目业主处购买CCER,再出售给控排企业或其它投资机构,在获得收益的同时起到活跃市场交易的作用。CCER交易方式主要包括线上交易与协议转让两种,目前大部分交易通过协议转让完成,披露信息中只有天津和广东有两笔线上交易的产生。有的交易所的CCER协议转让规则与配额规则相同,有的则为了更灵活地开展CCER交易进行了调整,例如上海交易所规定CCER交易中配额协议转让的最低交易量制度不予适用,即不管交易量多少均可以选择挂牌交易或协议转让来完成交易。

截止4月底,CCER交易最活跃的是天津和上海交易所。其中,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累计成交量最大,披露的交易的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76.6万吨;而且天津的交易披露以新闻方式发布,未公开详细的每日交易数据,实际成交量更大。上海交易所则从4月底开始连续每天有交易产生,累计成交量也已经超过60万吨。可以看出,各交易所的CCER交易信息披露差别较大,上海和广州交易所在每日交易公告中发布当日成交量和累计成交量,相对较为公开。

在CCER市场中,项目业主是供给方即CCER的生产方,各种类型的投资机构是市场流动性的提供方,而对于整个市场来说最重要的则是控排企业,其履约需求是CCER需求的最终来源。在试点阶段,CCER需求即来自七个试点的控排企业需求。目前披露的交易信息中,仅有天津试点的控排企业天丰钢铁购买了6万吨CCER进行抵消。控排企业参与较少主要与各试点的CCER抵消限制政策有关。七个试点中仅有深圳和天津未对CCER的类型、地域或时间进行限制。根据各试点规则,目前已经签发的26个项目的1300多万吨CCER中,没有可适用于北京、上海和湖北的,仅有一小部分可适用于广东和重庆。没有可用于试点履约的CCER,是目前试点控排企业参与交易较少的主要原因。国家发改委于昨天(4月29日)召开了第四次减排量备案审核会,在这批上会项目中,由于新开发项目较之前明显增多,有为数不少的项目能够适用于大部分的试点履约。大部分试点履约截止时间为6月中下旬,由于CCER履约还需要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节点相应有所提前。如果这批CCER能够赶在5月底6月初前进入市场,将为试点企业2014年履约提供新的选择;若此,CCER交易也有可能届时会迎来一个小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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