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通过
市场化机制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取得明显成效。
我国已建立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水权交易所,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
深圳、
福建等地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在
浙江、福建、
河南、
四川等地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在
宁夏、
江西、湖北、
内蒙古、河南、
甘肃、广东等地开展用水权交易试点,在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有关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愈发成熟。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进程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易主体和方式不丰富、
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不充分等
问题。
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资源环境有价”的理念,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