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
四川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重点支持在局部电网具备稳定调
节能力且
电力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加快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示范项目,重点布局园区级万卡集群以上算力规模。到2027年,在阿坝、甘孜、凉山、雅安、攀枝花(以下简称“三州两市”)等区域,在尊重
市场规律、充分论证研究、符合国家相关
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有序依规实现算力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建成富有四川特色的“绿电+算力”融合发展项目。
支持公用电网为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项目提供兜底服务,允许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项目按照用户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用电网,接受公用电网的统一调度,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允许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项目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参与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平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系统运行费用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对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或已实质性开工的受限断面内万卡集群算电融合项目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对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算电融合项目建成、算力投运后,在符合省新能源发展规划、电网规划前提下,支持所在市(州)按直供新能源配置规模的2倍给予算电融合项目运营企业(仅限一个投资主体)额外新能源配置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