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融资成各国气候变化政策的关键

2015-4-13 15:36 来源: 国际金融研究 |作者: 王遥 刘倩

 
在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达国家做出承诺,在2020年之前,每年共同筹集1000亿美元来满足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为此,2010年2月,联合国秘书长成立了关于气候变化融资的高级顾问小组,着手研究如何落实在2020年之前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这一目标,并在2011年的坎昆会议上发布了资金筹措的建议。2012年的南非会议也将重点讨论绿色气候基金的相关设立细节。

尽管近两年来气候融资议题已成为国际谈判中的重要内容,但往往形式重于实质,讨论的多,实际操作上障碍重重。尤其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和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气候融资的国际形势扑朔迷离。准确地把握全球气候融资的规模、流向以及治理情况不仅是我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需要,也是我国推进绿色经济转型、高速集聚绿色竞争力的关键。

事实上,当前全球对气候融资仍没有统一的定义,国际气候谈判中通俗的理解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资金的融通,主要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援助和支持。从发展中国家视角来看,气候融资主要包括气候资金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即国际气候融资,以及发展中国家内部的气候融资,即国内气候融资。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其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过程中,认清国内外气候融资形势,出台政策措施以满足气候变化和绿色增长不断增加的资金需求已是当务之急。

应对气候变化的融资需要。一些国际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对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进行了测算。其中,气候公约秘书处2007年发布的技术报告认为,2030年发展中国家减缓方面的资金需求为920亿-960亿美元,适应方面的资金需求280亿-670亿美元。还有研究发现,2010-2020年,除目前的官方发展援助项目和清洁发展机制所提供资金外,发展中国家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每年需要的额外投资约为550亿-800亿欧元(约合800亿-1150亿美元)。也有机构认为,在《哥本哈根协议》及其他计划中的气候政策有效和无条件地被执行情况下,到2020年前,发展中国家每年还需要600亿美元的增量成本资金以激励各种适应和缓解气候变化的措施。如此大的资金需求,不仅需要国际上有良好的气候资金机制,也需要各国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规划安排公共资金,并调动大量私人投资。

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最佳机会。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简单的环境问题,还与促进经济绿色发展、改善民生息息相关,发展绿色经济可能带来的社会福利,是高度重视气候融资的重要驱动力。而且,在全球已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时,如果不积极推动绿色经济,必将错失最佳发展良机。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后,全球各不同经济体普遍的共识是,彻底摆脱金融危机影响最终要靠技术的突破,绿色发展将引领下一轮的经济增长,由此引发了对气候资金的大量需求。据估测,到2020年前,仅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经济进行基础建设每年至少需要2900亿美元的投资。

国际气候谈判的筹码。目前,国际气候谈判仍存在着根本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责任,甚至提出“大国减排”的方案。而发展中国家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原则”,认为发达国家承诺的支持远没有兑现。目前,就气候融资的各种倡议并不足以解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缺乏信任的问题。各国积极有效的气候融资政策,例如,实施碳交易或开征碳税,是进行国际气候谈判的重要筹码。相对于形成统一的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政策,分散化的、基于地区性的协议和双边、多边协议可能更加可行。因此,各国着手气候融资的多边、双边谈判以及制定有效的国内气候融资政策就更显重要。

在当前欧美经济尚难以从低谷中恢复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及由此对其全球竞争性产生的影响,成为政治上越来越突出的敏感因素。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遭遇强烈的限制排放的要求,各国国内政治及政策因素逐渐主导全球气候政策的走向。受此趋势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框架下唯一的全球气候监管和融资机制的维系将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各国的国家气候承诺及安排均需要更大的灵活性,同时其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也需要涵盖更大的范畴,对于资金机制的国际谈判和国内创新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者简介:王遥,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和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副研究员;刘倩,理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和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

本文来源:国际金融研究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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