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马军认为需要环保部门和公益组织两方面努力。从环保部门来说,地方环保部门要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在财政、人力方面支持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IT技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他认为地方环保部门应该积极联合公众和环保组织,充分利用公众的力量,投身环境治理。“地方环保部门只需要做好做强基础数据工作,公众和环保组织会对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开发。”马军说。
从环保公益组织来说,马军的团队每年都会对全国120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程度编制年度评价,通过这种量化评价,既满足了地方政府部门互相学习和借鉴的需求,对信息公开也是一个促进。
“评分机制可以产生倒逼效应,使得信息公开不完善的地方政府提升自身服务。”马军说。除了外围推动,马军认为公益环保机构与环保部门是通力合作的关系,推动信息公开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协商,深入了解彼此,合力解决环境
问题。他们会经常去地方环保部门调研,并与地方环保部门、专家举办各种研讨会,探讨信息公开的
法规政策、实践案例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网站经过了多次调整和完善,在这个沟通过程中,我们与环保部门也形成了深度合作。”马军说。
刘春蕾也从3个层面给出了建议,从法律上讲,他认为应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升为人大审议通过的法律,而非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增强其权威性。从政府层面上来说,环保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民间环保组织依法督促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公开。从实际应用层面上来说,各级环保部门公开的环境数据需要以电脑可以处理的方式公开,对各种不利于电脑处理的公开的格式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