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壁垒下如何建立和完善低碳法律体系

2015-4-7 17:43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据了解,我国应先制定低碳经济基本法及专项法规。为应对外贸出口中的低碳壁垒,我国应坚持发展低碳经济,为此,必须以弥补国家层面上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缺失为前提。“通过立法来强化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是发达国家的一条重要经验。”我国应当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起步阶段制定一部低碳经济的基本法.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和落实低碳政策的最基本保障。该基本法应明确低碳经济的基本原则。规定节能减排责任的承担。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为的制裁,具体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全面可行的监督体系等。围绕基本法.我国应制定和完善配套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法规,包括两类:一是产品、企业和行业的碳减排标准及具体执行规定的专项法规,二是碳足迹的量化、计算等技术方面的专项法规。通过立法明确我国的低碳标准.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保障.间接营造我国外贸出口的低碳环境.从根本上攻破国外的低碳壁垒。

制定碳税法应对国外碳关税。发达国家一旦征收碳关税,将严重冲击我国的外贸出口。因此。我国在提出坚决反对征收碳关税的同时.应在国内制定碳税法.先行对出口产品征收碳税。阻断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渠道。碳税法的制定不但能够应对外贸出口中的碳关税.还能通过税费的调节作用使国内的能源结构得到优化。在碳税法中应当规定.征收的碳税必须专款专用.如用于低碳减排公共设施的建设.对减排效果显著的企业和行业进行奖励.对转型企业的帮助等。在我国。“十二五”规划中出台环境税的可能性较大.可先将碳税纳入环境税中加以具体规定并开征,结合实践经验,此后应制定一部专门的《碳税法》。

制定和完善低碳认证标准的法律规章。将国际上的低碳认证标准内化为我国的低碳标准.是攻破低碳壁垒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我国应当制定低碳认证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对低碳认证部门、认证的技术手段、认证的标准、低碳标志的授予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引导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具体可分为对家电、服装、食品等产品的低碳认证和对各类生产企业的低碳认证。制定低碳认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可参照欧盟Erp指令和英国的碳标签制度.对霞点行业典型产品的认证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有助于我国外贸出口的产品跨越欧盟等国家设置的低碳要求。我国将很快出台《中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鼓励社会公众使用低碳产品,激励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从消费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今后.产品和企业的低碳标准将进一步被细化,使其各个方面实现低碳化。

制定和完善碳交易管理办法。《京都议定书》将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规定可在各国间进行交易。为全球碳交易市场制定了规范。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没有减排责任,具有较大的碳排量供应资源。因此。应通过建立碳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我国的碳排量.并且制定一系列碳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碳交易市场进行调整和规制。如我国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对建立公开碳交易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制定有关碳交易原则和规则的宏观调控法,为碳交易市场的公开、公正提供保障,使自由竞争下的碳交易为我国带来更多资金并将其投入到低碳建设之中,从而提高我国的节能减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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