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开展调研。2024年1月起,我厅组织
浙江生态环境集团、省环科院、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课题研究,摸排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运行现状、国内外
政策情况,开展污染防治对策研究,赴典型生活垃圾焚烧厂调研。
二是强
化工作对接。我厅和省建设厅密切配合,分别做好对口业务的调研摸底,多次会商可能存在的困难与
问题,共同商讨下步工作举措。我厅加强与
江苏、
河北等省市交流联系,借鉴相关工作经验。针对部分企业和单位反馈的超低改造将增加建设投入和运行费用,希望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我厅又多次对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商议中央大气资金和“两新”资金支持、运维成本调整补偿等政策机制。
三是多方征求意见。《实施方案》形成初稿后,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于今年6月、7月两次邀请相关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专家,以及部分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代表进行专题咨询。经多次修改完善后,省生态环境厅和建设厅联合发函征求省级相关单位、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和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建委(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以及部分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修改意见,并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